新华社客户端甘肃频道12月31日电(记者张文静)31日,在我国《民法典》正式施行的前一天,兰州大学民法典研究院揭牌成立。
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甘培忠教授介绍,《民法典》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达到新水平和新高度,同时对法学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提供了广阔前景。“法学界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被赋予了与时俱进的社会担当。我们将以优异的研究成果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表示,我国《民法典》的诞生,标志着我国民法发展历史中类法典化阶段的结束,是法典化阶段的开始。希望兰州大学借助省内外民商法学者、实务部门等研究力量,力求在民商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成绩。
当天,兰州大学民法典研究院还举办了关于《民法典》实施的首届学术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司法厅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法官和律师等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民法典》生命尊严中的生的尊严”“《民法典》实施后民商法关系的再思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损害赔偿》等主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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