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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2021/01/11/ 16:32 来源:酒泉日报 记者周爱玲

强化使命担当 带头履行职责

酒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每日甘肃网1月11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记者周爱玲)1月10日下午,酒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际出席28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合于法律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洁岚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檀、宋丽文、黄从光、马世军及秘书长杨军出席会议。副市长黄方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耀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新民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书面报告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情况;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变动暨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组织机构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提名的选举候选人议案草案;审议通过了代表联合提名选举候选人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补选我市出席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进行其他事项。

  王洁岚强调,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1月12日正式开幕,希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强化使命担当,带头履行代表职务,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大会秘书处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秘书处各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大会的组织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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