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入总仓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消毒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1月14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了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总仓及监管机构信息(第二批)。
根据通知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实行报备制,凡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通过电话或传真、邮箱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提交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单,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食品名称、报关信息、承运企业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总仓承接单位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贮存场所、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生产加工设备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
按照“首接检、批覆盖、抽样查”的原则,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通报,及时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其运输工具、包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特别是对通报中明确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国家的冷链食品要加大抽样检测覆盖面和抽样数量,做到抽样检测100%覆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人员的监管,督促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车辆经营者和驾驶员,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预防性消毒证明,对不能提供消杀和食品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深入排查和常态监管,做到进口冷链食品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加大对来源不明、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进入总仓检测消毒、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放、不亮信息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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