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1年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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