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
网络交易一定要在正规平台内完成
4月10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提醒广大市民防范冒充购物客服退款、虚假网络交易、冒充公司领导诈骗财务人员等类诈骗。网络交易一定要在正规平台内完成,切勿越过平台私下交易,正规平台不会收取“激活费、保证金、绑卡费、解冻费”的费用,遇到交纳费用时需格外谨慎,切莫点击陌生二维码和链接,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冒充购物客服退款诈骗
4月1日,兰州市西固区居民S女士接到一自称淘宝客服的电话,称S女士从淘宝购买的产品有问题,要向S女士理赔200元钱,后S女士在对方的指导下,在支付宝备用金中通过人脸识别得到500元钱,对方称多出的300是他们的钱,需要S女士将钱转给对方指定账户,S女士将钱转入对方指定账户后,对方称操作超时,让S女士下载安装一个叫“腾讯会议”的APP,APP客服让S女士关闭支付宝备用金,但S女士始终关闭不了,后在对方的指导下,S女士从支付宝花呗中转出1999元钱到对方指定账户中,后对方以资金流水不足为由让S女士在指定账户中转账9900元钱,成功之后对方要求S女士继续转账,S女士意识到被骗,遂报警。省反诈中心提示:网络购物须谨慎,退款是假,骗钱是真,凡是接到电话自称要为你理赔退款的,不论是购物平台客服或快递服务客服,都是诈骗。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虚假网络交易诈骗
4月2日,临夏市居民M先生欲出售自己的游戏账号,后在游戏平台看到有人想要购买游戏账号,后M先生添加对方QQ,对方称私下购买不放心,让M先生将自己的游戏账号挂在第三方平台出售,后M先生按照对方的指导下载注册了“仍灵优”APP,并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在该平台出售,后对方给M先生发来一张购买成功的截图,让M先生联系APP客服提现,客服称M先生提现过程中账号输入有误导致款项冻结,需要交纳500.1元解冻费到其指定账户才可以提现,M先生转入500元,对方称M先生自己取消了零头操作有误被二次冻结,M先生的平台余额是980,需要3920.1元解冻费才可以解冻,买家称自己购买M先生的游戏账号还未成功,一直催M先生解冻并且可以帮M先生出资1000元解冻费,后M先生又在客服指定的账户中转入2900.1元钱,客服称解冻成功,可以提现,48小时后会到账,后M先生并未收到提现金额,再次联系买家和客服发现均联系不到,发觉被骗,遂报警。省反诈中心提示:网络交易一定要在正规平台内完成,切勿越过平台私下交易,正规平台不会收取“激活费、保证金、绑卡费、解冻费”的费用,遇到交纳费用时需格外谨慎,切莫点击陌生二维码和链接,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网络刷单诈骗
4月3日,兰州市西固区居民Z女士在“易帮招聘”APP上看到一则点赞返现的消息,后添加了一个昵称是“王若曦”的微信,对方发给Z女士一个二维码要求Z女士先扫码充值10元体验,Z女士支付成功后一会儿收到对方返来的18元,后对方提供链接让Z女士下载注册一个叫“potato”的聊天APP,后APP内的派单老师开始在该软件内给Z女士派单,Z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先后在指定账户多次转账达8284元完成了当天的任务,Z女士当天的返现全部在“potato”APP中无法提现,对方称第二天做一单任务就可以提现,4月4日,Z女士在对方的提示下继续做单,在对方指定的账户中转账14000元后要求提现,对方让Z女士继续充值才可以提现,Z女士发觉被骗,遂报警。省反诈中心提示: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时刻谨记网络刷单都是诈骗。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网络贷款诈骗
4月4日,陇南市西和县居民G女士接到一自称贷款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后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下载注册了一个叫“360借条”的APP,后G女士在该APP上注册账号并申请贷款,显示申请成功,但是提现需要开通会员,G女士联系工作人员后,对方称需要1600元开通会员才可以提现,G女士给对方提供的账户中转入了1698元钱,后再次提现失败,平台显示银行账号填写错误,需要交纳保证金,G女士联系工作人员并在对方指定账户中转账15000元,G女士依旧无法提现,对方称转账没有备注,需要重新转账,G女士再次在对方指定账户中转账15000元,G女士还是无法提现,对方称款项被冻结,要求G女士继续转账,G女士意识被骗,共骗31698元,遂报警。省反诈中心提示:若需要贷款请到银行或正规信贷机构,凡是在贷款发放前要求缴纳保证金、解冻费、做流水账或索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冒充公司领导诈骗财务人员
4月6日,张掖市临泽县某公司办公室员工W女士收到一份来自其公司“公司法人”的QQ邮件,对方在邮件中称为了交流方便,让W女士将公司财务人员拉入一QQ群并附带QQ群号,后该公司会计J女士进入了QQ群聊,“公司法人”及其妹妹也在群里,“公司法人”发消息称由相关工作安排,在得到W女士和J女士的回复后,“公司法人”称因工作需要,现需会计转账,“公司法人”的妹妹随即附上他人转账给“公司法人”的网银电子回单,后该“公司法人”让J女士转账到指定账户364.8万元,J女士转账完成后,对方再次发来账户要求J女士继续转账,J女士发现账号有问题,立即电话联系公司法人核实QQ群要求转账一事,发现被骗,遂报警。省反诈中心提示:财务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收到转账指令后一定要与相关负责人通过见面、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不要相信通过QQ、微信等社交工具下达的转账指令,同时企业应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制度上出现的漏洞。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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