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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媒体看甘肃】择一事终一生的“敦煌女儿”——记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

 2021/07/20/ 16:19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 赵 梅 李琛奇

  本报记者 赵 梅 李琛奇

  “几代莫高窟人为保护、研究和弘扬敦煌石窟文化艺术,付出毕生精力。对我来说,没有愧对祖先和先辈交给自己的事业,就是最大的幸福。”被称为“敦煌女儿”的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说。

  1962年,24岁的樊锦诗参加大学毕业实习第一次来到莫高窟,那时环境闭塞、物资匮乏,条件非常艰苦。住土屋、睡土炕、用土桌、坐土凳、点油灯、喝咸水……但莫高窟璀璨瑰丽的壁画和栩栩如生的彩塑令她着迷。然而,体弱的樊锦诗因严重水土不服,提前结束了实习。

  1963年,樊锦诗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考古专业毕业,被分配到敦煌文物研究所(敦煌研究院前身)工作。父亲担心她的身体,给学校领导写信建议重新分配,樊锦诗却没有把父亲的信交给学校领导,毅然选择了莫高窟,这一去就是一辈子!

  当年,因没有现代交通工具,从莫高窟去一趟敦煌县城要走大半天路。研究人员还要在洞窟里进行临摹壁画、保护修复、研究文献等工作,条件非常艰苦。

  在她和同事的努力下,莫高窟在1987年成为中国首批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地,并逐步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全球典范。

  “如果说我从来没有犹豫过、没有动摇过,那是假话。敦煌和北京、上海相比,确实是两个世界,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感到孤独。”樊锦诗说,“可是第二天只要一走进石窟,我就感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

  21世纪初,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莫高窟旅游逐渐发展起来。但在旅游业发展中,损害文物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让莫高窟得到更加完善的保护,在樊锦诗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推动下,敦煌研究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法规和保护规划建设,促成了莫高窟保护条例和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使莫高窟的保护、研究、利用和管理纳入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在樊锦诗的带领下,敦煌研究院还推出了许多创造性举措,在西北偏远的戈壁沙漠深处打造和培养出了一支在石窟寺研究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综合团队。58年来,樊锦诗始终探索保护、研究、弘扬文化遗产的道路,总结凝练出几代莫高窟人“坚守大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的“莫高精神”并切身践行。投身莫高窟的樊锦诗,近年来先后荣获“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以及“改革先锋”“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我虽然年过八十,但只要我一息尚存,仍将继续为中华文化的繁荣兴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心竭力,作出自己的贡献。”樊锦诗说,她和敦煌研究院的同事们要进一步传承弘扬“莫高精神”,一方面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科技攻关力度,更加深入地挖掘、研究敦煌文化艺术价值,探索更加多样的传播方法和形式,丰富敦煌文化艺术的传播内容;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敦煌研究院在国际文化遗产领域的重要影响力,继续加强中外文化交流互鉴,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资源交流共享,联合建设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文物保护和文化弘扬基地,为“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新贡献。

  择一事、终一生。弹指一挥间,樊锦诗与莫高窟已相伴相守了58年,莫高窟已经成了她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青丝到白发,她把青春和心血全部奉献给了辉煌的莫高窟,奉献给了崇高的敦煌石窟事业。

  “能为莫高窟这样一处具有无与伦比价值的世界文化遗产服务是我和同事们的荣幸,守护莫高窟是值得奉献一生的高尚事业,是必然要奉献一生的艰苦事业,也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为之奉献的永恒事业!”樊锦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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