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1批)
受理编号:66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灵台县中台镇安家庄村安家庄社有三户人家养猪将猪粪直接挖坑填埋,臭味严重影响其生活,要求尽快处理”。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三户养殖户实为中台镇安家庄村安家庄社村民,均为散养户,属非规模化养殖。由于近期局地突降暴雨,进户道路水毁淤积严重,致使产生的粪污无法及时清运,且三个养殖户治污设施简陋,消毒不及时,加之天气炎热臭味更加明显,对邻近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存在问题,灵台县对三户养殖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如何规范处置养殖粪污进行了指导,三户散养户对自己的行为诚恳认错,当日对尿液收集池进行了清理,并表示于5日内建设规范的尿液收集池,配齐盖板,将严格按照镇畜牧站指导做好粪污规范处置工作。
受理编号:67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静宁县鞍子山石料厂生产过程中粉尘严重,废水污染河道,生产废料阻塞河道,乱产乱挖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尽快查处”。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查处情况:(一)关于投诉反映“静宁县鞍子山石料厂生产过程中粉尘严重”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静宁县鞍子山石料厂石料生产项目于2017年3月由原静宁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2018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7月发放了《排污许可证》。该石料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全封闭生产车间,车间内安装2套布袋除尘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2021年以来,该企业由于爆破作业证到期,至今未生产。
(二)关于投诉反映“废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鞍子山石料厂石料生产线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全部泼洒抑尘,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三)关于投诉反映“生产废料阻塞河道”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针对此问题,静宁县下发了《清理河道内堆积物的紧急通知》,要求该企业立即对河道内堆积物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目前,鞍子山峡河道治平段已清理完毕,新店段正在清理中。
(四)关于投诉反映“乱产乱挖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该企业资源开采作业区位于岩石裸露地带,生产中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该企业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静宁县鞍子山石料厂建筑用石料矿土地复垦方案》《静宁县鞍子山石料厂建筑用石料矿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和《静宁县鞍子山石料厂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目前,正在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受理编号:68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崆峒区世纪花园b2区东侧金浩酒店楼顶风机噪音严重扰民,影响其休息,要求尽快查处”。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情况:经调查核实,平凉市金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楼顶噪声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移动公司在该楼顶设置的信号塔机房,在空调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音;二是金浩酒店楼顶热水器自吸泵间歇性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一)关于移动公司信号塔机房风机噪音问题。平凉铁塔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将基站一体化机柜搬迁至距离居民楼三十五米外的地方,并关闭了造成噪音主要来源的一体化机柜内的空调,消除了噪音。目前,此处噪音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二)关于金浩酒店楼顶热水器自吸泵噪音问题。崆峒区商务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店立即制定楼顶热水器全自动冷热水自吸泵噪声问题整改方案,在自吸泵周围安装隔音设施,将噪声控制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确保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目前,该酒店正在采购材料,积极实施整改。
受理编号:69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华亭市运动公园南侧华旭驾校西侧有渣土露天堆放未覆盖,扬尘严重影响生活,要求尽快查处”。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露天堆放渣土场地实际为华亭市弘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挖地基,该公司将挖出的土方暂时堆积到汭南大道南侧,华旭驾校西侧,未采取覆盖措施,产生扬尘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针对存在的问题,西华镇政府及时与华亭市弘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要求施工方对裸露土方进行遮盖,在临时堆放区安装简易除尘设备,对土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受理编号:70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崆峒区大秦回族乡东九村2社村民门前水渠污水臭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要求尽快处理”。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水渠位于大秦乡东九村二社,是省级道路白西公路边排水渠,群众反映的积水区域长99米,由于水渠底部坑洼不平,渠内淤泥堆积,导致水流不畅,雨水长期聚集,加之天气炎热,积水变质,产生臭味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
针对存在问题,崆峒区大秦乡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整改。一是对水渠淤泥立即进行清挖疏通,并对周边卫生进行了打扫清理;二是协调洒水车对水渠进行了消毒冲洗;三是责令东九村村委会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清理水渠淤泥,切实消除污水淤积扰民问题。截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受理编号:71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泾川县美罗城小区1楼经营餐饮业的商户噪音和油烟污染严重,小区地下室被流入的餐饮污水浸泡,影响正常生活,要求尽快处理”。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查处情况:经调查核实,泾川县美罗城小区3号、4号商住楼建于2008年,一层为餐饮门店,二层以上为住宅,共有餐饮门店12户,其中3号楼4户、4号楼8户。自7月15日以来,泾川县联合巡查组对城区各夜市开展常态化巡查,目前各餐饮单位按照《关于规范夜市摊点经营秩序的通告》在限定时段经营,规范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无消费者猜拳行令、大声喧哗现象。但现场发现3号楼污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年久失修,存在污水跑冒滴漏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泾川县向小区物业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组织人员对该楼地下室积水进行了全面清理。计划近期申请维修基金对地下室暖气管道和污水管道进行全面维修更换。
受理编号:72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针对红泉花园噪音扰民问题提出的若干整改方案,最终还未确定。该问题已反映多次,但红泉大酒店数台换气扇依然‘正常’工作,噪音问题一点也没变化,针对2号楼负一楼供暖和供水循环泵设备振动和噪声扰民问题,还处在红太阳公司和红泉物业扯皮推诿中,至今未见一个工作人员去现场调研和采取任何措施。投诉人要求针对红泉花园问题必须制定出具体科学的整改方案,反对大而空。要求在督察进驻结束之前必须看到具体整改行动并设立红泉酒店噪音问题整改进度专门监督部门,希望督察组要有‘回头看’措施,以保证真实落实”。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情况:该问题与第一批2号、第三批20号投诉内容一致。
(一)关于红泉大酒店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噪音问题源位于该酒店三楼楼顶,楼顶安装有2台中央空调冷却塔和1组油烟净化设施,近年来,周边居民多次反映该酒店三楼楼顶风机噪音较大,对其生活造成影响。针对此问题,崆峒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督促该公司进行了多次整改。2021年7月5日,崆峒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接到该店噪音扰民投诉,经现场核查,发现三楼油烟净化设施风柜轴承出现故障,声音刺耳,噪音较大,随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该酒店及时维修风柜轴承,于7月8日完成了整改。
7月7日省级环保督察进驻以来,群众多次重复投诉反映红泉大酒店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产生噪音问题的主要原因仍然为三楼楼顶两台中央空调的压缩机运转所致,虽前期进行降噪处理,但治理效果不明显。对此,在崆峒区督促帮助指导下,该酒店制定了整改方案,但由于平凉市内没有专业噪音治理机构,而且相关降噪设备材料需要定制定购,导致问题整改时间过长,群众不满意,形成反复投诉。
7月17日,该问题再次交办后,崆峒区召集企业负责人对制定的噪音治理方案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讨论,要求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截至7月19日,该酒店已组织专业人员完成了噪音治理方案评审,正在按照方案实施整改。一是已购买墙体吸音棉,厂家已发货正在运输中;二是在冷却塔内部电机与钢架衔接处已安装防震垫;三是在现有隔音房上端区域开孔进行了初步降噪处理,待墙体吸音棉到货后再加装一层;四是从即日起晚上10时至凌晨6时、中午12时至14时停止空调运行,待整改完成后恢复正常。
(二)关于红泉花园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核实,红泉花园2号楼负一楼安装的自来水增压水泵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和震动,对紧邻的1层住户有一定影响;处于同一楼层的换热站由于当前处于停暖期,无法检查,但据住户反映,设备在工作时会产生一定噪音。
针对红泉花园2号楼地下一层换热站和自来水泵噪音问题,崆峒区住建局组织甘肃红太阳热力公司、平凉市红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红泉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确定了整改方案,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关于换热站噪音大的问题,由甘肃红太阳热力公司负责,对换热站进行减震、降噪处理。一是对换热站高、低区循环水泵加装隔音罩,同时,对供热管道加装橡胶软连接,降低循环泵运行产生的共振。二是对换热站供热机组基础、循环泵及补水泵地脚螺栓加装橡胶减震垫,降低设备共振噪音。三是对换热站供热管道吊架、支架加装橡胶减震垫,降低设备共振噪音。关于高层供水设施噪音大的问题,由平凉市红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红泉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高层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减震、降噪处理。问题整改期间,平凉市、崆峒区领导多次赴现场进行调研督办,崆峒区住建局对平凉市红泉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红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随后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限期开工治理。
截至7月19日,红太阳热力公司已委派施工队进场施工,目前正加装软连接及防震垫,隔音罩正在制作,部分材料已运至现场。关于红泉花园二号楼地下室二次供水泵噪音问题,因平凉市红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红泉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实质性进展,崆峒区住建局已协调平凉市崆峒区鸿远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为施工,该公司已委派施工队进行设备噪音检查,目前正在加紧采购材料。
受理编号:73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请查静宁恒达原料造纸厂污染环境、违法违规占地情况。造纸厂占地面积除了2010年征收及挂牌出让的土地4.4036公顷合计55.5亩外,再没有一亩地是合法用地面积。村民自家井下水发黄有异味,才改用自来水,造纸厂私自和村民租造纸厂东门农用地,2014年前堆放黑水淤泥地,地方称地下水达标,不符合逻辑”。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查处情况:(一)关于“静宁恒达原料造纸厂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水污染防治方面。2012年5月以来,该企业先后建设安装竖流塔3座、厌氧塔2座、购置板框式压滤机2台,建成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污水处理站1座,并在排污口安装COD和氨氮在线监测仪。2014年8月,该企业擅自将污泥和废水混合排入厂外临时污泥暂存池,原静宁县环保局对企业及两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整改,之后再未发现偷排污泥污水的违法行为。2017年2月以来,该企业改进车间和三沉池污水循环利用工艺后,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在线监测数据显示零排放。2020年10月,该企业新建污水处理设施BIOWES?厌氧塔、好氧池、芬顿反应池、三沉池及各类配套设施,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正在组织环评验收。
2.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该企业建有35吨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2台,全部配套建设了麻石脱硫除尘塔、布袋除尘器,并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2015年7月,企业投资150万元实施了锅炉脱硫设施改造。根据企业每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和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2016年1月以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均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该企业委托第三方公司每季度对外排废气开展1次监测,近5年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烟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臭气污染防治方面。2016年5月,原静宁县环保局接群众投诉该企业臭气扰民,2016年底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再次举报该企业臭味扰民,对此,原平凉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恶臭污染源进行现场排查,认定该企业产生的臭味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在厌氧、酸化过程中和蛋托生产线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针对该企业恶臭气体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原静宁县环保局于2016年12月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整改。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企业先后对污水处理站酸化池、沉淀池采取反吊膜封闭、建设除臭塔等一系列措施对恶臭进行了治理。2019年1月,静宁县对该企业恶臭气体整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验收销号,并要求尽快编制后环评。2019年4月,企业编制完成了后环评,并按要求对车间高位纸浆池、损纸池、熬胶罐、车间外的轻渣池进行加盖密封,对生产车间、压榨脱水工段等重点产气部位加大生物除臭剂喷洒频次,对车间封闭破损进行替换修整,减少了车间废气无组织逸散。在车间顶部加装了一套气体收集设施,车间废气收集后通过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排放。2021年5月,该公司在厌氧塔旁边新增沼气收集包及火炬一套,将厌氧塔产生的沼气收集后充分燃烧,进一步降低恶臭气体浓度。该公司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厂区臭气监测1次,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1年5月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该企业产生的污泥主要是造纸工艺剩余的细小纸浆纤维,企业为提高固废利用率于2015年装配板框式压滤机2台、竖流塔3座,将部分污泥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经压榨晾晒脱水后作为锅炉燃料焚烧处理。2016年10月份,企业对混合污泥添加剂进行改良,改良后污泥全部用于再循环生产,未外排。将污水处理站污泥、制浆废渣、5000吨废旧塑料颗粒生产线产生的杂质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威戎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该处理方式经第三方机构论证、专家技术评审,并向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5.噪声污染防治方面。该企业噪声主要为锅炉引风机、水泵、造纸、制浆等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照国家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要求,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厂界噪声每季度监测1次。经查阅资料,该公司历年监测报告结果均达标。
(二)关于“造纸厂占地面积除了2010年征收及挂牌出让的土地4.4036公顷合计55.5亩外,再没有一亩地是合法用地面积”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静宁县恒达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分公司总面积207.7075亩。2004年原威戎造纸厂破产后,经原静宁县体改委协调,将该厂56.69亩集体建设用地转让静宁县恒达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分公司使用,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另外,省政府自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先后三次分别批准土地面积66.05亩、74.1525亩、10.815亩,共计151.0175亩。
(三)关于“村民自家井下水发黄有异味,才改用自来水,造纸厂私自和村民租造纸厂东门农用地,2014年前堆放黑水淤泥地,地方称地下水达标,不符合逻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4年8月,原甘肃省环保厅在环境执法“回头看”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老厂区废水处理站污泥混合池排放管擅自安装分流阀,并接入软管,将污泥和废水混合排入厂外临时污泥暂存池(系企业租用滩地,土地为威戎镇峡口村村民所有),经估算污泥量约为800余方。2014年9月,原静宁县环保局针对该公司因私设软管、擅自向厂外排放污泥、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未设立警示标志、未进行申报登记、总排口水污染物超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清理所租土地堆放的污泥,并回填恢复,之后再未发现偷排污泥污水的违法行为。目前,该地块为企业生产的粉煤灰环保蒸压砖堆场。
投诉人反映的地下水不达标问题,经查,该公司先后于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布点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均达标。
受理编号:74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华亭御府工地7月16号晚上11点多还在施工,严重扰民,希望相关部门制止解决。围堵南行街道路,造成行人走路安全隐患大,并且工地白天尘土飞扬,污染严重,对周边小区群众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希望相关部门加强治理”。
交办时间:2021年7月17日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情况: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施工工地为华亭新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华亭御府建设项目,该施工企业白天土方拉运车辆无法进入城区,晚上7点以后开始土方开挖和拉运作业,7月16日晚存在夜间超时施工现象。由于目前正在进行人行道地砖铺设,为防止行人进入施工现场,对原有人行道采取了围挡措施,造成道路交通不畅。同时,工地部分土方未采取覆盖及洒水降尘的措施,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针对存在的问题,华亭市住建局对该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对投诉问题立即整改。一是督促该公司华亭御府项目部立即调整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二是对室外作业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裸露场地采用防尘网覆盖;三是督促施工企业对原有施工围挡设施进行拆除,沿人行道内边缘重新搭设围挡设施,及时清除人行道上所堆积的建筑物料,恢复人行道原貌,确保行人安全。目前,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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