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晋骁同志代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杨晋骁同志代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8月0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宝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2021年07月27日天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 2021年07月27日平凉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 2021年05月1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朱建海、霍卫平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