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盛云峰辞去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盛云峰的辞职请求,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盛云峰因工作变动辞去庆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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