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实现心理疏导全覆盖
近日,四封写给未成年被害人的信承载着未检办案人员沉甸甸的关爱送到了孩子们的手中。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用这种特殊的方式,给她们送去特别的关爱。
为尽可能帮助未成年被害人修复所受的伤害,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对2020年—2021年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对孩子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进行线上了解和心理疏导。回访过程中,未检办案组发现部分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征询拒绝接受心理疏导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仍旧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阴影、安全感缺失等问题。由于受害人家长拒绝接受面对面的心理疏导,承办人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向四名被害人寄发亲笔信,用这种低调、缓和的方式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信中这样写道:“我们每个人都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但那并不是我们的错,发生了,我们就要勇敢地面对它……”办案人员在信中告知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积极正面引导未成年被害人打开心结,拥抱生活,并告诉孩子们在遇到危险时如何巧妙应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信的最后,办案人员写下联系方式,告诉孩子们,随时愿意倾听她们的心声。
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将继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坚决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保护最大化、伤害最小化”的原则,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感同身受,灵活转变办案方式,真正实现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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