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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

 2021/11/11/ 17:27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李杨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客户端11月1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今天下午,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要求,已取消我省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因此,工商业用户应当选择进入市场直接交易或由电网公司进行代理购电,不能继续维持以前的购电方式。自2021年12月1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按照省发改委统一部署,正在全力推进代理购电工作。10月29日,面向全省发布了《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时积极开展用户告知、代理合同签订等工作。

  截至11月10日,全省尚未进入市场的90余万工商业用户中,低压用户已通过公告形式全面告知,高压用户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已告知7万余户,与1.2余万用户签订了代理购电合同。对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也未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签订代理购电合同的用户,默认由该公司代理购电。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电力用户,默认由该公司代理购电。由该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合同相应终止。自2021年12月1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

  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由市场化交易形成。市场化电价将跟随煤电上网电价上下浮动,目前煤电上网电价由“基准价+上下浮动20%”构成,高耗能企业电价浮动不受上浮20%限制。需要说明的是,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电价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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