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忠习介绍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雁。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直以来,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持续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有力维护了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忠习先生为我们介绍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先生,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胜先生,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雁女士。
首先,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忠习先生介绍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王忠习: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市场监管局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下面,简要通报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要求,持续净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了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登记群众反映问题44.84万件,查处2888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68万元,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71%、34.04%,和解消费纠纷成功率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中位列第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强化消费维权责任中推动社会共治。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消协组织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推进“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环境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以“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为基本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全省累计建成放心消费单位7173家,打造放心消费街区7个,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全部成立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7个市州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和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权责清晰、社会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格局基本形成。临夏州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421家,做到了“应创尽创”。兰州市局将网络营销平台和电子商务经营者纳入创建总体布局。
二是在创新消费纠纷处理机制中强化对重点问题的解决。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立足实际创新发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调解模式,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节约了行政资源,特别是持续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为抓手,鼓励经营者通过尊重并维护消费者权益来获得自身更大的市场利益。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建成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825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10.1万件,退货金额达5680万元。省消协与行业协会、企业建立12家消费维权中心,鼓励企业积极解决消费纠纷;酒泉市制定《酒泉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为消费者退货金额121万元;兰州新区成立了“消费纠纷诉前调解中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7万元。
三是在开展公示消费投诉信息中夯实经营者第一责任。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为抓手,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通过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倒逼商家诚信经营、主动履行和解消费纠纷第一责任。去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牵头查处和调解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2888件,公开曝光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237件,罚没款3511万元,公示消费投诉163次。武威市关注消费热点,把握重要节点,公示消费投诉信息2318条。
四是在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中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堵点”,扎实开展“护源”“铁拳”“治理涉企收费”等行动,严厉打击10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价监和服务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9943起,罚没款总额超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5%、22.81%,督促相关收费主体和单位为企业减免或降低生产经营性成本费用1.3亿元,对241起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特别是开展冒牌知名医院清理整治行动中,对145家冒牌知名医院依法进行了变更、吊销或责令整改,“临洮协和医院”变更名称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典型案例。
五是在普及消费系列宣传教育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利用新媒体、新载体,让消费宣传教育以接地气的方式走近群众,加大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预警力度,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去年,共编制舆情周报50期、月报12期、专报52期,及时回应答复省局门户网站“公众留言”136条。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50万元。省消协通过建立法律专家委员会、开展公益诉讼研究、走进企业及社区开展消费教育宣传,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天水市被中消协列为全国100个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城市。
六是在规范12315体系中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省局在实现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 “五线合一”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12315制度机制,升级改造“12315指挥中心”,更好地发挥咨询、申诉、举报、处置等职能作用。去年,省局12315平台接收登记群众反映问题共计44.8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68万元。在3·15期间,开展局长接待日、网络直播普法、消费维权知识大赛等影响力较大、社会效益显著的系列活动,不断提高12315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省政府领导在《2021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情况汇报》上批示“措施得力,维权扎实有效”。
七是在实施保供稳价中持续规范疫情期间的市场秩序。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遭遇战,系统各级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专责组职能,紧紧围绕保供稳价,高效履职尽责,落细落实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和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总仓”监管、提前报备等9项措施,全面推广“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妥善处置了进口冻虾、冷冻猪肉、个别进口水果抽检包装检测结果呈阳性问题,有力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全省各级总仓接收来自44个国家的冷链食品6.58万吨,出仓6.3万吨,守住了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环节安全底线。特别是针对蔬菜涨价的问题,省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研究出台商品进销差率不应超过30%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价格动态监测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在较短时间内从严从快查处并曝光一批价格违法违规案件,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以市场保供稳价的第二战场,迅速遏制了物价异常上涨的势头,有力参与支持了这一轮疫情阻击战。全省系统两万多名市场监管干部全员上班,通过蹲点批发市场、进驻商场超市、下沉基层一线,严格监管执法、曝光典型案例、密集督促检查和正面舆论引导并举,真正体现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责任担当。2021年,动员2436户非公企业为疫情防控捐款5875.71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6435.6万元。省局统一制作并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下发保供稳价宣传广告,在兰州市主城区6处户外大屏予以重点投放,加班加点印制并张贴海报10万张,对兰州市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生鲜门店做到了全覆盖。兰州、嘉峪关、庆阳市场监管局果断对价格违法行为开出了超过10万元的罚单,全省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95件(起),起到了良好震慑效应。近期,面对新一轮疫情,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又一次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和经验,为打赢这一轮的疫情阻击战正在勇毅奋斗着。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党和政府的神圣使命,是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普遍期待,是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协组织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科学研判形势,主动适应变局,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推进消费领域信用监管,加强消费领域综合执法,突出消费新业态监管,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社会共治、部门协作、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共建共治消费环境,特别是聚焦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突出保供稳价、冷链食品、商场超市和四类药品监管,全面落实好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推动消费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我就发布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王局长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记者:当前,我省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食品安全还存在哪些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更加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王庆邦: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甘肃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遵循“四个最严”,落实“党政同责”,强化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群众整体满意度达85.46%,比2020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
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调研食品安全工作,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调整成立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增至30个。印发《甘肃省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县乡两级建设标准,全面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平安甘肃建设考核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议考核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日常监管更加有力。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2992家生产企业确定风险等级,评级率达97.7%。全省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接入国家重点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对6家重点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展集中快速检测,对19家批发市场进行体系检查,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严格冷链监管,采取提前24小时报备、总仓集中监管等九项措施,将进口冷链食品全部纳入信息追溯平台,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全过程、可追溯闭环管控。2021年,全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共接收来自44个国家的冷链食品6.58万吨,出仓6.3万吨,守住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的风险关口。实施智慧监管,推广运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实施“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全省“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达6.6万家,学校食堂覆盖率100%。
三是治理成效明显提升。深入推进全域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截至目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2个市、47个县(市、区)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兰州市、嘉峪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推进,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酒泉市、平凉市列入第四批国家创建城市,示范引领效应进一步扩大。持续开展乳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安甘肃”十大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昆仑2021”、长江禁捕等专项整治,严惩违规违法行为。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427件,涉案金额193.47万元,罚没款4008.4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6件。
四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依法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群防共治水平。2021年,全省食品监督抽检32大类11.55万批次,检验量超过4批次/千人,合格率为96.62%,比2020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群众关心的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速冻食品等8大类食品合格率为100%;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等24大类食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积极开展“放心食醋酱油、放心酿皮”“你送我检”“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活动,组建社会监督员3016人、“银龄护老队”343支,社会共治氛围更加深厚。
2021年,虽然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餐饮食品中复用餐饮具、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等监督抽检不合格率较高,主要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问题依然存在,检出不合格主要集中在鸡肉、羊肉、香蕉、韭菜、花椰菜、芹菜、豇豆等食用农产品。三是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简陋,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的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少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守护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高质量发展的推进者,肩负着保安全与促发展的双重责任,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为民监管与为民服务的政治立场,坚决做好食品安全天大的事情,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乳制品、肉制品、进口食品、粮食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食安甘肃”建设十大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和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推广文明餐桌,实施公筷公夹,从源头上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实施“互联网+”智慧监管。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实施“互联网+食品”监管,全面推广“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运用,推行“明厨亮灶”提档升级行动,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食品加工过程,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查处、挂牌督办一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罚,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联合打击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构建群防共治格局。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你送我检”“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活动,发挥好社会监督、舆论监管的作用,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群防共治格局,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记者:请问甘肃省在加强药品监管和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王胜:
感谢记者朋友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乃至国家战略安全,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过去一年,省药监局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打牢“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智慧监管”三大基础,构建“药品安全责任、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四大体系,战疫情、抓改革、强基础、转作风,牢牢守住了药品安全底线,有效促进了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药品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配备。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批准成立兰州、天水等6个省级药品监管区域性执法检查机构,增加行政编制78名,壮大充实了一线执法力量,拓展延伸了监管触角。组建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了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强化了审评认证、疫苗检查技术支撑。
二是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调整成立省食药安全委员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协同推进市县党委政府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形成全省药品监管“一盘棋”格局。联合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特药应急处置演练,召集财政、发改等12个成员单位召开疫苗管理联席会议,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药品安全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日趋健全完善。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甘肃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进一步密切药品监管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业务联系,形成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合力。
三是重点开展检查抽检。全面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统筹运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手段,持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对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以及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实施每季度无死角监督检查,2021年我们对全省疫苗配送企业、疫苗接种点开展2轮次全覆盖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20个。突出“靶向性”抽查检验,全年完成各类检品并发出报告9621批次,同比增长49.9%。其中,开展国家药品抽检4个品种628批次,医疗器械国家监督抽样11个品种26批次,省、市两级抽检的14批次不合格产品和31批次异常产品,全部在第一时间依法核查处置,严控药品安全质量风险。
四是严打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业务监管处立案主办,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辅助调查,投诉举报、不良反应、审核查验、检验检测等机构协同配合”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生产、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以及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器械“清网”等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2021年全省共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1164件,同比增长24%,责令停产停业10家,移送司法机关3起,刑事处罚2人,罚没款2302.5万元。特别是去年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201起,罚没款128.6万元,有力打击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多方努力,2021年,全省未发生一起药品安全事件,药品市场环境井然有序,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信任度明显提升。
药品监管工作的初衷是为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样,药品监管工作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秉承“人民至上”的监管理念,紧紧围绕药品安全和产业发展两大主题,坚持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突出源头防控、突出打假售假、突出社会共治,全面强化能力建设,全面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整合力量资源,全力保障药品安全。
借此机会,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和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药品安全工作,让我们一起勠力同心、奋楫笃行,共谋药品安全良策,共治药品安全痼疾,共绘药品安全蓝图,共助陇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记者: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和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雁:
谢谢您的提问!
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组织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扎实开展违规涉企收费治理,严厉打击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一年来,共查办相关案件1081件,实施经济制裁5546.8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41件,督促相关单位为企业减免或降低生产经营性成本费用1.3亿元。
在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方面,我们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政策宣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规范价格秩序,稳定价格水平。一是以事关民生的14个领域为重点,从加强源头治理入手,开展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案件352件,实施经济制裁96.2万元。二是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着力纠正强制性收费,大力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共查办相关案件35件,实施经济制裁922.1万元。三是持续加大物业服务和停车收费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和停车场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居有所安,出行方便。四是注重加强节假日、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菜篮子”“米袋子”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消费安全,共查办相关案件375件,实施经济制裁450万元。
在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我们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商业银行4个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有效纠正和严肃处理了一些违规收费行为,着力解决降价降费政策“最后一公里”堵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民生领域价格及涉企收费问题,持续加大力度、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借此机会,我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等有效途径,向我们举报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违法线索,我们将认真受理,坚决查处,及时回应。
谢谢大家!
记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气瓶等特种设备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王雁:
特种设备安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发展,全省特种设备的数量急剧增长,现有特种设备193846台(套),另有压力管道21913公里,气瓶86万支。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不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总体态势,全省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一是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了电梯、起重机械以及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二是监督检查成效显著。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省累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检测单位17853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484份、立案查处222件、责令停产停业32家、查封扣押设备528台(套)、实施经济处罚789.9万元,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643件。三是安心乘梯守护行动深入推进。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狠抓电梯维保质量提升,依托信息化系统推进电梯刷卡维保、困人应急处置等工作,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虽然当前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上是稳定的,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一方面,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差距。部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同时,存在基础设施差、历史欠账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够等问题。另一方面,安全知识普及还不到位。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了解还不深入,违规使用、人为损毁、盲目自救等行为,对特种设备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深化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扎实开展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以及电梯、气瓶、客运索道等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警示约谈、信用监管、公开曝光等方式,倒逼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三是推进“三个必须”责任落实。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积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四是抓好安全宣传教育。针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群众经常接触使用的特种设备,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主持人:
感谢解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希望新闻媒体持续关注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相关宣传和引导,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需要单独采访或者进行深入报道的媒体朋友会后联系,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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