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省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就异地就医相关问题进行咨询,省医保局给予解答如下:
1、省内、外异地就医住院,要转院证明吗?
答:目前省内、外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这类人群不需要办理转院证明。第二种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外市(州)就医的患者,要办转院证明。
2、异地就医长期门诊打通了吗?以及门诊慢特病实现异地刷卡了吗?
答:网友提到的“异地就医长期门诊”和“门诊慢特病”是同一个概念。目前,高血压、糖尿病、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已在我省各统筹区指定的联网医药机构实现了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指定的联网医药机构名单可以通过省医保局网站查询。跨省直接结算,国家局要求今年年底前,各个省份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如果我省参保人员到外省就医,只有到外省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地区指定的医疗机构,才能实现直接结算。如果外省参保人员来我省就医,目前只有省直和兰州市两个统筹区能够实现直接结算,其它统筹区正在申报审核过程中,今年年底前将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3、异地就医门诊能报销吗?
答:目前异地就医门诊费用不能报销。但是,参保人员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刷卡直接结算。
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何制定的?为什么各地区报销比例不一样?
答:目前,我省基本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各统筹地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要求,根据当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制定待遇政策,因此,各个市州的医保报销比例有一定差别。
5、直系亲属的医保卡,门诊看病购药能否使用?
答:目前还不能使用。不过,我们正在指导各统筹地区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从2023年1月起,个人账户将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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