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化学品和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技术工作。因工作需要,在核定编制外,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0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残疾,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初定工资参照大专院校毕业生相应工资标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标准。工资和职称晋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工资与职称相挂钩。社会保险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截止后,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初审通过者参加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邮箱:gssghzx@163.com(填写邮件名称格式:应聘人员+姓名)。
(二)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10月24日(9:00--17:00)。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省统办二号楼南附楼8楼808室。
3.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3)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4)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贴照片)纸质版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7)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和“鼎力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查询记录;
(8)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身体条件审查和初步面检。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资料、不能按时参加审核的,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参加笔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知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全国双一流院校硕士毕业生或取得博士及以上学历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双一流院校硕士毕业或具有博士学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5名进入面试。达不到者,按笔试成绩划线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替检、弄虚作假、隐瞒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突出政治品行和综合素质,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现实表现,从德、能、勤、绩、学、廉6个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有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的,取消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委托人才代管机构办理聘用手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娜
联系电话:0931-8682719
电子邮箱:gssghzx@163.com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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