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文卫

甘肃多地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2022/12/01/ 10:50 来源:每日甘肃网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孔家崖街道科教城社区桃海高层,沙井驿街道西沙社区汽车4S店,安宁堡街道河山郡社区中海河山郡25号楼2单元,十里店街道桥头社区桥北七建小区住宅楼2单元,安宁堡街道桃林路社区城临路6号楼宏强检测,十里店街道黄河家园社区黄河家园29号楼,十里店街道黄河家园社区黄河家园21号楼B单元,十里店街道黄河家园社区黄河家园20号楼,十里店街道园艺社区永丰嘉苑5号楼2单元,十里店街道洄水湾社区诗怡苑3号楼1单元,西路街道费家营社区亚泉湾小区,西路街道阳光社区兰睎小区2号楼,西路街道万里社区万里西区17号楼,西路街道万里社区万里西区8号楼1单元,西路街道万里社区万里西区9号楼1单元,西路街道东兴社区东兴佳苑小区9号楼,西路街道枣林东社区安宁西路818附3号(社会主义学院2号楼1单元),西路街道费家营社区区委家属院小区12号楼6单元,西路街道枣林西社区兰机新区南、北区,安宁堡街道桃林路社区桃园小区6号楼4单元,安宁堡街道桃林路社区荣安居4号楼,安宁堡街道桃林路社区蓝科路683号,安宁堡街道桃林路社区莫高大道1129号等23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将海亮滨河壹号小区(除1号楼1单元、4号楼1单元、17号楼1单元继续保留高风险区),其它楼栋及单元降为低风险区;中央御园(除3号楼1单元保留高风险区),其它楼栋及单元降为低风险区;将十里店街道南街社区附安小区1号楼1-5单元;安宁堡街道金安东社区安宁堡家园东区6号楼等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兰州新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评估研判,自12月1日起,将中川园区绿地A区27栋(别墅)、宗家梁小区20号楼2单元、彩虹城A区31号楼2单元等3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村组(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30日

临夏市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全面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风险扩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临夏市东关街道木场社区木场尕庄279号-344号,临夏市红园街道大西关社区西关花园8单元,临夏市西关街道新桥社区乐民小区6号楼1单元,临夏市东区街道关家台社区人和明苑3号楼4单元,临夏市东关街道河滩关社区大夏河工委家属楼3单元,临夏市东区街道李孟社区银星怡景苑10号楼2单元,临夏市东区街道关家台社区周家坝人和明苑东巷,临夏市南龙镇滨河社区碧桂园天玺湾7号楼1单元,临夏市东区街道关家台社区人和明苑4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将“城南街道庆胜社区光华路明丰小区物业办公楼,城南街道风林社区庆胜路1号金德集资楼3栋,城南街道崇文社区康霖大厦3单元,枹罕镇石头洼村11社场院,城南街道庆胜社区大河家园4号楼,城南街道崇文社区崇文小区(贵族天使)1号楼5单元,东关街道水泉社区水泉东一巷,东区街道毛园社区欧洲世家14号楼2单元,西关街道新兴社区红园新村48-5栋1单元,西关街道华寺社区回中家属楼1号楼4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临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白银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2022年第57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综合研判评估,白银区疫情风险区调整如下:

  将“银馨家园、银西小区、银珠家园、供电局家属院、和润家园、世贸花园3号院2号楼、新世纪花园18号楼、新立小区163号楼、安民小区北区14号楼、馨园小区老四栋第一栋、龙润园8号楼、安民小区南区7号楼、金穗小区5号楼、新华小区72号楼、新悦小区102号楼、冶金路158号楼、中心街74号楼、永丰街436号楼、北京路167号楼4单元、安民小区北区7号楼3单元、大什字福门数码港4-20、桦皮川19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风险区时间自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执行。

  白银市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关于调整会宁县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106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将会师镇元巍小区1号楼1单元、会师镇恒宇家园2号楼3单元、会师镇聚合苑2号楼2单元、会宁县第四中学(含门口西边五个商铺及二楼)、会师镇桃花山社区开发区沁渝文化小超市所在楼、会宁县韩集镇袁咀村村委会、新添堡乡道口村白摆社25号、郭城驿镇良种场居民点第二排、郭城驿镇会川西街路北面人民保险公司一二楼、郭城驿镇会川西街路南面服务公司一二楼铺面、桃花山新区遵义东路美居宾馆、柴家门镇莲花苑小区廉租房2号楼2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30日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2年11月30日

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风险区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40号)

  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11月30日起,将凉州区东关街福利路盛世欧景46号楼1单元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风险区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41号)

  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12月1日起,将凉州区永丰镇大路村四组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来源: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兰州新区发布、临夏市融媒体中心、白银区新闻、会宁发布、凉州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