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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市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98%

 2023/01/03/ 19:59 来源:中国环境APP 张燕

  为了畅通信访渠道,形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共治合力,甘肃省陇南市生态环境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多方位、多视角发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范围、途径和奖励标准,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取得成效。

  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及范围

  目前,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渠道主要有: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省生态环境厅转办、市政府转办、甘肃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市信访局转办)、市委网信办转办、“12345”市长便民热线以及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市生态环境局邮箱等。

  主要受理业务范围:举报企事业单位污染大气、水、土壤、声环境以及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染物;企业不如实申报排污数据;企业未取得项目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或未经同意擅自(试)生产;企业未取得许可,或者违反许可内容从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活动等。

  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制度,把信访接待、投诉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了接待、登记、反馈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力争做到环境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截至11月21日,陇南市共反映463件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其中88件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受理的375件全部办结,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信访事项办理群众的满意度为98%。

  对重点环境信访事项,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均实行定期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严格按照信访要求时限进行受理和办结环境信访事项。截至11月22日,陇南市共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27件、108人(次),已全部化解。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为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020年,陇南市生态环境局、陇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陇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通知》适用于陇南市行政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人可以采用信函、电话、网络、邮箱(lnsthjj@163.com)等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违法事实以及反映破坏生态环境的图片、影像等证据。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按照举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情况,可给予最高2000元奖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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