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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秦州区:税费红利送上门 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2023/04/14/ 08:50 来源:天水日报 记者 王晓华

“助企纾困 提振经济”系列报道之九

税费红利送上门 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王晓华

  4月10日下午7时许,秦州区月满大江火锅店内一派热闹的景象。

  “近期进货渠道收缩,食材成本水涨船高,好在秦州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手把手教我们用电子税务局申报。今年1至3月,我们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8556.63元,享受‘六税两费’减免1026.8元。这笔节约下来的资金我们用来进货、发工资,解决了不少困难。”采访中,店主杨栋东告诉记者,“现在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外卖订单也是应接不暇,加上税费红利,我们更有信心做好做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税收“春风”不仅让特色小店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也增加了新开“网红店”的发展底气。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32条具体措施,全力促进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六税两费”,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措施》还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帮办服务水平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帮扶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做优。同时,建设“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共服务平台”,统计、监测、分析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信息化支撑。

  据了解,自省政府《措施》实施以来,为了让税收服务举措落在点上,为确保个体工商户充分享受到税费政策红利,秦州区税务局认真梳理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第一时间依托大数据平台,筛选优惠政策适用对象,通过市税务局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陇税雷锋”服务平台等渠道,线上线下齐发力,把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确保个体工商户对税费支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为秦州区经济发展贡献“税力量”。

  为优化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环境,逐步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和集群注册,降低开办和经营场所使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全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秦州区税务局积极落实政策措施,自4月1日起,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步变更了9户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为进一步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积极贯彻落实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今年第一季度纳税申报期为4月1日至17日,预计秦州区一季度可减免增值税1580.76万元。同时,根据“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规定,对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今年以来,秦州区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合计减免12万多元。

  “一季度我们应缴税费18078元,在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减免了税费9039元,切实解决了我们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困难。”秦州区丰腾凌电线电缆经销部财务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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