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不完 退款难
预付式消费:想说爱你不容易
健身卡、美容卡、购物卡……越来越多的预付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消费者也面临着商家跑路、霸王条款、拒不退费等问题,想要维权困难重重。如何监管好预付式消费,需要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
事件
卡里的钱未消费完门店却“消失”了
近日,家住七里河区天泰世纪嘉园的李女士反映,2020年前后,她在小区附近的UCC国际洗衣天泰店办理了一张预付式消费卡,先后充值2000余元。“平常洗衣取衣都很快,但2021年3月我洗的一件衬衣,直到8月才拿到。”后来,李女士在朋友圈看到,2021年10月16日,商家发布信息称同年11月30日将关门,需要退费和取衣服的顾客请于11月25日至30日前往门店办理。“这条信息我今年才看到,当时这个店已经关门一年多了。”李女士说。
李女士办卡的这家店位于南滨河中路1299号。记者近日来到该店看到,店门紧锁,玻璃上贴着招租电话。除了几台洗衣机和前台的柜子,店内空空如也。记者拨打招牌上的送洗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李女士告诉记者,这是一家连锁洗衣店,她曾尝试联系其他门店,希望继续在其他店面消费完卡内余额,但均被告知该品牌洗衣店均为自主加盟,不同店面办理的预付卡无法通用。李女士又辗转找到该品牌洗衣店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诉她,他们只负责店面加盟,无法消费的情况只能找当地有关部门投诉解决。无奈之下,李女士将这一情况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又被告知,这类情况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了解过如果要起诉,找律师要花4000元,就为1000多元的事儿,能不能退回来也不清楚。”退费难,不想增加额外的支出,这让李女士左右为难。
调查
预付式消费容易引发消费纠纷
连日来,本报接到多起健身房倒闭关门、理发店关门,针灸馆失联等投诉。预付式消费布满了“陷阱”,让消费者很受伤。
市民张先生说,年前,他在九州一理发店办理了预付式消费业务,当时充值200元修剪卡,只用了一次,消费了40元,年后,他发现这家理发店“蒸发”了,他越想越生气,便向相关部门投诉,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回应。张先生说,之前,他也在新闻上看到预付式消费有“陷阱”,可他当时想,店铺在自家的小区门口,平常他跟老板也熟悉,如果关店,他也会有所察觉,没想到这家理发店还是在他的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地关门了。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理发店时,该店已张贴出了转让信息,店内空空如也。
“预存2000元,足疗消费享受6折优惠”“5000元办一张充值卡,在餐厅消费可享受6折优惠”“一次性付费2万元办理美容卡,另送10次皮肤护理”……如今,诸如此类的预付款消费模式遍地开花。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悄然兴起,涉及美容美发、娱乐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而这种先付款后消费的模式,极易产生消费纠纷。许多商家通过预付式消费模式大肆圈钱,等到一定时候便关店“跑路”,让消费者投诉无门。
律师
维权成本很高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路哲介绍,由于预付式消费本身的特殊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合同关系的形成通常较为随意。一种情况是,双方的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重大事项没有明确约定,纠纷发生时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无法证明自己的损失,最后只能暗自咽下苦果。另一种情况是,在服务过程中,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提前制作好的格式合同文本,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如格式合同约定某种情况下经营者“概不退款”“逾期概不退款”等内容。从法律角度讲,格式合同如果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但没有尽到提示义务,该合同可能被确定为无效。但是,对消费者而言,提起诉讼将面临专业知识匮乏、诉讼周期漫长等很多不利因素,维权成本依然很高。
相关部门
我省出台《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
就现阶段遇到预付式消费如何监管的问题,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通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预付式消费如果发生问题,可根据最近出台的文件向主管的商务局投诉,要看对方是否登记处理或登记投诉后,由他们介绍具体的处理办法。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兰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称,2022年8月1日,我省出台了《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发展、部门协同、行业监管、社会共治、预防风险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机制,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协调解决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省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商务、文旅、体育、教育、人社、民政、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与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相关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税务、银保监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涉及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金融欺诈、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此次出台的管理条例,将社会面上所有类型预付卡的发放行为纳入管理范畴。其中,条例涉及到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商务等多部门。商务部门仅仅负责牵头宣传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职能部门根据自己工作职能范畴内管理发卡活动,一旦出了问题,有纠纷,所有的违法发卡行为,均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华晓婧 桑杰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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