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审计厅副厅长陈炎人,省审计厅二级巡视员、指导监督处处长张炜玲,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张旭春,省审计厅综合管理处处长郭咏梅,共同介绍《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今年初,省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
为使大家对《规定》有更加全面的了解,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审计厅副厅长陈炎人先生,省审计厅二级巡视员、指导监督处处长张炜玲女士,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张旭春先生,省审计厅综合管理处处长郭咏梅女士共同介绍《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陈炎人先生介绍《规定》修订的背景、意义及其主要内容。
陈炎人: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下午好!感谢大家对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1月1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了《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下面我就《规定》的修订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规定》的修订背景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单位内部发挥着基础性监督和“探照灯”作用,是一个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重要制度设计。
甘肃省的内部审计开始于1984年。经过近40年的发展,内部审计在我省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审计监督力量,机构和人员不断壮大,审计覆盖面不断扩大,内部审计监督质效不断提升。特别是2009年省政府颁布《甘肃省内部审计试行办法》以来,通过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内控制度、经营管理等内容的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促进各单位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改善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个《试行办法》已施行14年,与14年前相比,内部审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三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亟须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
第一,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因此,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要求。
第二,近年来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内部审计质量和成效明显提升,在规范内部治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需要我们通过修订规章,形成制度固定下来,进一步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继续高质量发展。
第三,省委审计委员会对于我省审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与这些要求相比,我省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比如说,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还不够强、发展还不均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到位,审计成果运用还需深化,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的职责范围和方式方法还不够明晰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修订规章,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二、《规定》出台的意义
第一,《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完善我省审计法规体系,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对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让各单位正确全面地认识内部审计,促进各单位主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内部审计监督推动单位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第三,《规定》的颁布实施,还释放了一个信号:内部审计不会削弱,只会加强。这必将大大激发和调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推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实践中,履职尽责、争先创优,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次修订,《规定》全文共8章48条。对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人员配置、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整改和结果运用、业务指导和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适用范围和国家审计的适用范围是一致的。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涉及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都属于审计监督对象,也属于《规定》的规范对象。同时,《规定》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机构人员”,重点明确了内部审计的领导体制。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个规定,靠实了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责任。这一章还明确,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第三章“职责权限”,明确了12项职责,其中经过修订增加了4个方面的审计职责:一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二是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三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的审计,四是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的审计。增加这4项职责是为了适应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审计监督的职责不断拓展,在财政财务收支基础上,不断延伸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项目、公共政策、公共权力的全覆盖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也必然有相应的增加。
第四章“审计程序”,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一样,都要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这一章对内部审计程序进行了明确,这些程序,是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工作基本步骤,能很好地起到防范风险、提高工作质效的作用。
第五章“整改以及结果运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必须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也就是审计整改以及结果运用。《规定》明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审计对象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把整改工作责任,牢牢靠实在“一把手”身上。只有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才能取得实效。《规定》还明确了单位内部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这些机制能够有效保证内部审计结果发挥更大效用。
第六章“指导和监督”,是这次新修订增加的内容,《规定》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7项职责,并细化了指导监督方式,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指导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审计事业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新局面。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主持人:
感谢陈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记者: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已有近40年的历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我想问的问题是:近年来,我省内部审计具体发挥了什么作用?
郭咏梅:
内部审计在整个审计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监督作用,内部审计机构通过揭示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整改,服务所在单位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升价值。近年来,我省内部审计机构逐步健全,工作有效推进,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一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配备进一步优化。截至2022年底,我省共有内部审计机构992个,独立设置内审机构256个,内部审计人员4719名,专职内审人员1287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098人,内部审计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知识结构不断优化,专业素养不断提升。
二是内部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机构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情况审计,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的重要监督作用。近3年,我省内部审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2.3万个,其中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325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4950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3062个,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2406个,经济责任审计3850个,信息系统审计143个,境外审计49个,其他项目8262个。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内部审计涉及内容广泛,实施项目数量大,但工作还存在不平衡,如: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占比小,投入力量还不够,《规定》的颁布实施将对这方面的工作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三是内部审计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各单位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力量不断壮大、制度机制不断完善、领域不断拓展、质量成效显著提升,促进了各单位依法运行、规范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在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记者:这次《规定》修订力度很大,针对内部审计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请问《规定》施行以后,内部审计工作有哪些新的变化?
张旭春:
一是内部审计定位更加明确。一方面,《规定》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管理。这些内容依法确立了内部审计的地位,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规定》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应当履行的7项职责。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为内部审计提供组织保障,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内部审计提高质量和水平,双方共同作用有利于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二是内部审计独立性进一步增强。《规定》从三个方面强调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第一,在人员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约束和保护制度。第二,在组织架构方面,要求实施垂直管理模式。第三,在领导体制方面,要求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三是内部审计职责权限进一步拓展。《规定》赋予了内部审计更多权限。首先,在原定义“内部审计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的行为”的基础上,增加了“建议”职能,将监督范围拓展至内部控制、内部管理领域,将目标定位为“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相关目标的活动”。其次,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相关内容和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资料的权限。同时,在内部审计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以及胜任能力等方面也进行了强调。这些都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提供更大保障。
四是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规定》要求,单位内部,要加强审计整改以及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内部审计与其他内部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机制,并将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这次《规定》修订新增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的职责,在推动《规定》贯彻落实中,省审计厅有哪些具体打算和举措?
张炜玲:
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是推动新时代审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规定》的发布为各单位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依据,也为审计机关做好指导监督提供了依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了切实将《规定》各项内容落到实处,省审计厅关键从三方面认真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统筹谋划。我厅把推动《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方案》,对照规定主体六个章节的内容,细化工作目标;从学习宣传、推进落实、上下联动等方面,制定12项具体措施。印发《甘肃省审计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精神、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对标《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明确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持续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是广泛宣传。在《甘肃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规定》的具体内容;将《规定》纳入2023年度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与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单位联合举办专题讲座,解读《规定》主要内容;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和审计结果反馈等契机进行宣讲,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带头贯彻执行,确保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学深悟透、理解掌握、精准发力。
三是整体推进。我厅将围绕《规定》贯彻落实,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运用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和专项检查监督等方式,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我们还将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在《甘肃审计》等媒体刊发,同时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主持人:
感谢解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希望各新闻媒体加大对内部审计作用和价值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助推形成良好的内部审计工作环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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