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时政要闻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0/01/07/ 19:15 来源:每日甘肃网-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朱婕 王虎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1月7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 王虎)今天上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白皮书的相关情况。会上发布了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9件典型案例。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祁连山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据了解,一年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4件90人,提起公诉235件360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92件,提起公益诉讼142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3500余亩,清理污染水域面积730余亩,清理污染和违法占用河道1420余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9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5.6万吨。

  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9件)

  1.祁连山保护区杨某某等二人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

  2.张家川县李某某非法采矿案

  3.平凉市崆峒区吴某某等二人非法处置固体废物案

  4.兰州新区某三家企业非法采砂案

  5.永昌县水泉子村人饮水氟超标案

  6.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永久村养殖污染案

  7.景泰县308省道沿线企业露天采矿案

  8.岷县“慕丽水岸”茶楼影响行洪安全案

  9.庆城县谷某失火毁林案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