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 担使命 新征程展现新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 霞
这一年,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这一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这一年,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紧扣助推脱贫攻坚、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开展监督。
这一年,完善联系服务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在深化和拓展中不断加强。
回眸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有了新进展,自身建设有定位有抓手,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率
“法者,治之端也”,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致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通过立法助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修订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地方立法引导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修订了《甘肃省统计条例》,废止了与当前发展不相适应的《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作为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先后制定、修改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废止了《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立法切实改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严格审查市州报批的地方性法规。按照《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有关市州法规审查批准程序,对《甘肃省甘南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6部市州法规做了合法性审查。
2019年,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6件,审议6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0件。
一年中,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对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每一件地方性法规都在省内进行调研,重要的法规赴外省考察学习,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情况,把问题摸清吃透,使立法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更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有关问题。共组织立法调研18次,其中省内调研15次,省外调研3次,召开调研座谈会17场次。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先后举办了地方立法技术、全省备案审查和信息平台建设、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等三期专题培训班等。通过对市州立法人员学习培训,不仅拓展了知识层次,而且提高了立法能力水平,为地方立法提供了人才支撑。
监督工作:创新方法并增强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将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相结合,统筹运用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形成整体合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推动有关方面不断改进工作,力求使监督更有高度、准度、力度、温度和实效。
审议听取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较好地解决了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转由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的新情况,废止了以检察机关作为执法主体的《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突出政治站位,明确了监督职能,细化了监督内容,完善了监督机制,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法治保障。
做好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加强了对商事审判的依法监督;做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全省禁毒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禁制禁贩、强化禁种禁吸、完善办案机制、深化预防教育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全省禁毒斗争。
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全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组成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灵活运用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听取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意见等方式,先后深入兰州、临夏等6个市州29个县区的162个单位和检查点,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做了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城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了自查市州人大常委会的检查报告,实现了执法检查在全省范围全覆盖。
紧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组织开展了《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继续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配合完成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情况的调研。立足生态优先,深入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题调研;围绕发展大局,开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调研。配合督办调研,推动了一批重大生态环境项目的落地实施。
代表工作:在深化和拓展中不断加强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履行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整改提高,代表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新成绩。
2019年初制定了五年代表培训规划及本年度代表培训工作计划,增强了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探索了报名培训与点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尝试扩大培训人员范围,第一次将部分乡镇人大主席纳入到省人大代表培训范围,帮助乡镇人大主席提高履职能力。全年共举办四期培训班,其中代表培训班三期,培训代表238人;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人培训班一期,培训人员118人,实现了基层代表全覆盖。
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办理工作水平。起草形成了《关于改进完善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的意见》,完善视察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和指导督办等督办方式和机制。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省发展改革委等4家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视察。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576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同时严格落实制度机制,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起草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办法》,为依法加强代表工作提供政策支撑。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密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引导代表敢于和善于发声。
根据代表的职业类别、所在行业、专业背景等,建立了全国和省两级人大代表的履职专业分类名册,为更加精准地推荐代表参加履职活动、分类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科学依据。每次常委会邀请20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省法检两院积极邀请代表参加专项视察等活动。各市州人大结合各地实际,经常性地邀请当地的国、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合力,推动代表活动更加有序有效开展。兰州、白银、定西等市制定了代表之家管理办法,使代表之家建设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代表小组通过理论学习、专题调研、就地视察、联系选民、开展述职、交流经验等活动形式,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搭建起了代表与选民的桥梁。
一年中,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目前,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依托2707个“人大代表之家”、230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站)”,通过走村入户调查研究、走访贫困群众、宣传法规政策、为民帮办实事等实践锻炼,调查研究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断增强,履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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