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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指导意见》 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21/ 07:41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张秀芸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指导意见》

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严存义 摄

  每日甘肃网2月21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2月2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邀请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7个厅局主要负责人现场解答了相关问题。

  新闻发布会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三个方面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介绍。《指导意见》指出,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增长态势放缓,新增病例呈现下降趋势,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了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地的属地责任、市场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同夯实。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此外,《指导意见》针对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差异化防控策略、精细网格化管理、动态化精准管控等措施,成为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关注的焦点。

  新闻发布会实录

  针对不同风险区域,采取不同的疫情防控策略以及复工复产措施

  据了解,国家层面已经有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我省是否能根据疫情形势的不同,分区域有序进行复工复产?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杨陇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全面规范外地来甘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疑似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留观、确诊病例在市级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四类”人员管理;“一人一案”“一人一团队”精准施治,省级专家组24小时值班值守,全力做好患者救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特别是随着各行业逐渐复工复产,下一步大中小学开学复课,流动人口和返城人员加剧流动,疫情防控从静态逐步转变为动态,人员聚集成为常态,防控形势愈加严峻,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国家要求,基于以上判断,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甘肃省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指导意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将全省87个县市区(含甘肃矿区)按照14天内有无新增确诊病例数和聚集性疫情以及累计确诊的病例数等因素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目前像酒泉、嘉峪关、武威、兰州新区,以及病例全部治愈出院、连续14天无病例县区为低风险区(75个县市区),像兰州、甘南、天水等14天内仍有新增确诊病例的部分县区为中风险区(12个县市区)。当然,这个风险评估级别仅仅反映的是现阶段情况,评估分级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动态研判、动态调整、动态更新。

  针对不同风险区域,我们将采取不同的疫情防控策略以及复工复产措施。低风险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开展重要交通枢纽卫生检疫,加强网格化管理,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等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企业而言,在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

  中风险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控制新增输入病例,落实联防联控、病例救治、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限制人群聚集活动等措施,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一些有较大风险的局部区域,如有必要,仍将继续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对企业而言,也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要求,主动承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如:要成立企业负责人牵头的防控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准备必要的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做好生产、工作环境的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工作;提前排查员工来源地和近14天内活动轨迹,及时关注重点地区旅居和重点人员接触情况,采取隔离观察等必要措施;采取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护知识培训,了解并公布就近医疗机构和定点医院联系方式;为员工配备口罩等必要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既做好疫情防控,又服务便捷出行

  眼下老百姓考虑最迫切和最实际的一个问题是出行。公路是否通畅?如何预防运输过程中感染的风险?政府有没有出台什么样的便利措施?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睿:

  我们坚持既做好疫情防控,又服务便捷出行。从2月11日起,我们撤销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的检疫站点,在国省干线和城市出入口保留了109个交通检疫站点,并对农村公路值守点进行了规范设置。自疫情发生至今,我省干线公路网一直是通畅的,保障了疫情防控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送。为预防运输环节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除加强对车辆消毒、通风等措施外,我们还要求班线客运和包车运输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实行乘客隔位、分散就座。组织重点人群错峰出行,对同一目的地的人群按出行时间进行组织,优先选用包车运输服务。截至目前,天水率先开行了包车运输,将130名务工人员运送到了东莞、深圳、南通,陇南83名农民工运送至义乌。甘谷21日将组织10辆包车运送500名农民工到苏州,定西市联系专列,21日组织519人到福州务工。此外就是分层分级恢复出行服务。根据不同地域疫情实际,指导各地按照“先公交出租、后县市客运、再省际客运”的步骤,保障出行需要。截至2月19日,除甘南外,全省出租车均恢复运营,绝大部分县区已恢复公交运行,农村客运和县际班线正逐步恢复。

  分区分类指导建筑企业复工,做好公共区域管控

  省住建厅在建筑企业开工复工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同时,是否考虑建筑企业所想所急,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措施给予扶持和帮助,共渡难关?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苏海明:

  一是分区分类指导开工。低风险区,正常积极组织开工复工;中风险区,需要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工复工;高风险区,需要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并且防控条件完备后,及时组织开工复工。

  二是分类别指导开工复工。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医疗卫生、防控物资生产等项目可先行开工;列入全省十大脱贫攻坚、国家和省列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重大招商引资的项目,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其他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可向建设部门申请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第三,要做好公共区域管控。严格分餐、错时用餐,严禁宿舍“大通铺”现象。

  省住建厅提出了六条支持措施:

  1.无法复工的项目,工期可按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予以顺延。

  2.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鼓励加快拨付进度,适当增加安全文明费的拨付比例。

  3.支持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合同未约定调整方法的,双方应及时签证按实调整。

  4.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指导双方友好协商合理分担损失。

  5.省住建厅已安排相关部门将防护用品在工程造价中单独列项。

  6.对于延误工期需赶工的项目,省住建厅也要求双方合理增加赶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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