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每日甘肃网6月15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许成儿)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简称《计划》)。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市制定了“1+3+8”工作方案,即《陇南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三个专题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矿山(含煤矿)、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八个专项实施方案,围绕62项具体任务开展安全整治。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5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按照安排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计划》的总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通过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计划》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自我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动科技创新和应用,持续加强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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