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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2022/05/31/ 18:29 来源:新甘肃 记者 王宇晨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客户端5月3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王宇晨)今天,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化综合司法保护,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并发布5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支持变更抚养权诉讼 推动多方依法履职 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得到妥善抚养照料

  检察机关在应公安机关邀请对一名意图自杀的未成年人小娟开展心理疏导时,发现小娟父母离异,小娟由母亲抚养,户口随母亲迁出,其母亲因犯罪在监狱服刑后,作为直接抚养人无法履行抚养职责,导致小娟的教育、医疗、政府发放的惠农补贴等民事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在深入了解情况和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检察机关支持其父亲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诉讼,解决了小娟的户籍问题,相关民事权益得到维护。

  【典型意义】

  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已经由传统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转变。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线索,主动依法支持变更抚养权诉讼,并积极依托多方力量,帮助当事人解决入学、保险、心理等方面问题,为今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积累了经验。

  案例二:联合专业社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促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

  中学生小武因无钱购买网络游戏币及游戏“手办”,经事先踩点,持美工刀闯入被害人何某家中,用刀划伤何某颈部后,抢走何某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欲办理网贷。经鉴定,何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最终,小武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家庭是未成年人栖息的港湾,家庭教育的缺失或者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一个重要原因。检察机关和社会专业力量协同发力,积极、精准地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改善亲子关系,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案例三:聚焦网络空间权益 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对未成年人“打赏”退费案支持起诉

  14岁的未成年人小斌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通过微信向某网络直播平台支付6万余元用于直播打赏。小斌母亲发现该情况后,多次联系该直播平台客服要求退回打赏钱,均未得到回复,小斌母亲协商维权遭遇困境。检察机关在与相关单位协调开展工作中获知线索后,支持小斌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小斌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该直播平台所属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小斌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最终,该公司主动向小斌母亲退款6万元,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小斌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近年来,因未成年人在游戏平台和网络直播平台大金额打赏消费而引发纠纷案件频发。部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退款维权过程中,遭遇“找客服难”“退款难”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案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支持起诉权,并注意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动,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同时,深入剖析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及时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和管教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本案的办理,对今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案例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多举措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王某某(59岁)多次将不满12岁的小梁诱骗至家中发生性关系,并致小梁怀孕。事发后王某某与小梁母亲协商私下了结此事。小梁在医院做流产手术时,医生怀疑其可能遭受性侵害,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法院以王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典型意义】

  自2020年最高检会同教育部等八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来,全省多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因“报告”而被发现,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本案中,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快批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联合有关单位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入学安置、经济救助等一系列举措,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信心和决心,而且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社会担当和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的为民情怀。

  案例五:开展诉前沟通 凝聚各方合力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发现,7所学校门口路段存在无减速带、无警示标志性闪灯,交通警示牌不规范等问题,造成未成年人上下学出行交通安全存在隐患。经调查取证后,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引起高度重视,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我省全面推行以来,检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紧盯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问题,依法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加强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是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相关部门间沟通协作,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的一次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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