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检察院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每日甘肃网8月25日讯 据天水日报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切实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县妇联对涉案未成年人小东(化名)及其法定代理人及时开展训诫和家庭教育指导,县检察院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缺位的“家庭责任”归位。
此项工作,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相继实施后,秦安县检察院首次部门联动发出的第一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希望小东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用实际行动回报家人,也希望其家长切实履行好法定代理人职责,对孩子严加管教,预防再次犯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下一步,秦安县检察院将跟踪监督接受家庭教育的效果,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方面作出积极探索,联合多方社会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潘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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