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引领 法治护航——习近平法治思想陇原实践基层行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皋兰
中共皋兰县委书记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 康石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近年来,皋兰县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皋兰、布局法治皋兰,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进程,努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皋兰的生动实践。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统领,持续把好法治之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皋兰县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完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研究出台《皋兰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皋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法治建设工作阶段性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
二、坚持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持续释放法治之力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皋兰县坚持统筹法治资源,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努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执方式解决改革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政务服务、国有企业等多重改革,全面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多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行“中小企业应急周转金”、工业园区“标准地”出让等多种改革举措,以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展环境。全县开办企业审批时间平均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项目审批时限平均由72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2022年皋兰县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居全市第二。在近三届兰洽会及省级重大招商活动中,全县共签约引进项目36个,总投资163.04亿元。
三、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关键,持续筑牢法治之基
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皋兰县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体现政府诚信的基本准则,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坚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始终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长期聘请6家法律顾问团队,2020年以来,对269项政府项目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269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依法及时主动公示,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面逐步拓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制定实施《皋兰县行政复议审理制度》,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2020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
四、坚持以公正司法为保障,持续行稳法治之路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皋兰县聚集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责任制,制定司法人员职权和责任清单,确保审判监督和管理权不缺位、不越位。着力以法治护民利、解民忧、保民安,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2020年以来,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864件,审结4976件;办理刑事案件457件,审结415件。加大判决结果执行力度,办理执行案件4781件,执结4128件,全面完成执行案件旧存积案清理任务,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法官在预防、处置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矛盾纠纷1046件,调解率达到99.3%。
五、坚持以普法宣传为基础,持续积累法治之势
法治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皋兰县始终把普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对象化、大众化、互动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着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探索“执法+普法”结合新模式,推动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全覆盖。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等阵地建设,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154人,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努力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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