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张掖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张掖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来涛介绍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苏介绍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相关情况;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张掖市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益方面开展的工作、下一步打算及我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甘肃经济日报社、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及张掖市融媒体中心等省市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掖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来涛先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苏先生,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祁忠溪先生,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金瑞汉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张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甘肃经济日报社、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及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首先,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来涛先生介绍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来涛:
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记者朋友,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及全体检察干警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给予张掖检察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张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求极致”精神优化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最基本、最传统、最规范、最成熟的标志性职能,是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依法履行刑事追诉和监督职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强化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通过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成立了全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审前主导、过滤作用,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件,监督撤案25件。二是不断加大纠正漏捕漏诉监督力度。2022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52件54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38件2300人,分别同比下降了28.27%和1.07%。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210人,不起诉648人。在上述审查逮捕、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嫌疑人12人,纠正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8人,纠正漏诉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三是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的监督。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2件,其中,纠正涉案款物违法案件1件,强制措施违法案件3件,阻碍诉讼权利行使案件4件,纠正回避与告知案件1件,纠正办案期限违法案件14件,纠正其他违法情形案件99件。四是加强对审判机关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建立刑事抗诉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对违反法定审限、法庭审理程序、法律文书送达规定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五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大刑事执行案件审查力度,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人;对交付执行、收押、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35件次。深化“派驻+巡回”改革,常态化开展对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督促监管场所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堵塞刑罚执行漏洞。
二、以“出精品”意识强化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通过对法院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行为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引领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等社会良好风尚的重要手段。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社会突出问题,注重办理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一是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坚持能动履职,精准监督,对发现确有错误的3件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法院纠正改判;对15件实体处理不当案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裁定再审12件。二是加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坚持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主要对送达违法、诉讼保全违法、严重超审限及其他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6件,均被法院采纳。三是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社会与民众关切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重点对终结本次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措施违规等问题开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0件,规范司法行为。对3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同步做好当事人释法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以“求突破”劲头深化行政检察
行政检察作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托两家”监督理念,既保障司法公正,又维护政府公信。一是不断强化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法院同期审结并改判1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件,法院采纳率100%。办理实质性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当事人诉求强烈、息诉服判难度大的行政争议案件104件,居全省首位,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二是构建多元化行政执法监督格局。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00件,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三是坚持能动履职精准监督。树立“穿透式”监督理念,对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5件,延伸诉讼监督触角,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四、以“创名片”理念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是以法治方式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设计,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0件,依法提起诉讼53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一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行动,持续推进河湖长、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参与巡河、巡林28次。针对环资领域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03件,督促治理林地、耕地3767亩,清理固体废物489吨。二是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拖欠、随意减免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涉农扶贫资金监管不严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7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490万元;针对食药安全领域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1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6件,织密个人信息“安全网”。6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三是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针对货车超限超载,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措施缺位,街道、社区部分窨井盖破损影响安全出行等问题,探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抓前端、治未病,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诉源治理。
主持人:
感谢来涛先生的介绍。下面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苏先生介绍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相关情况。
王苏:
本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是全市检察机关在聚焦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企权益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对于全市检察机关更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案例情况。
案例一:陈某某、赵某某、何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
本系列案件系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虽然案情并不复杂,均系在酿皮制作过程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硼酸,但酿皮作为张掖市最出名的特色小吃之一,仅在甘州区从事酿皮生产、销售的门店近70家,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到了不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更损害了当地特色小吃的口碑。检察机关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并积极延伸办案效果,确保了今后酿皮和其他食品生产、销售更加安全和规范,为促进本地特色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竞争贡献了检察力量。
案例二:陈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
本案系检察机关在涉种子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摸排中发现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主动提前介入,准确认定损失数额,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尽力为农户减轻损失。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有力打击了涉种子侵权犯罪,维护了受损农户权益,为乡村振兴和种子产业司法保护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案例三:甘肃某建筑公司与山丹县某构建公司、张掖某煤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案
本案中检察机关发现某建筑公司提供的财产担保,不仅能够满足用等值担保财产置换的法律要求,保障了申请人预期的胜诉利益,同时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依法建议法院变更保全措施,最终被法院采纳。检察机关依法保障经营主体申请监督权,及时受理民事监督申请,规范民事检察案件受理和审查程序,对法院民事保全裁定进行精准监督,保障了民企合法权益。
案例四:张掖市某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甄某某、陈某某虚开发票案
本案系检察机关从保护民营经济、助推乡村振兴出发,推动企业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听证等工作紧密结合,依法行使不起诉裁量权。既推动对企业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罚、教育、矫治,使企业能够改过自新、合规守法经营,又能减少和预防企业再犯罪,帮助企业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及时发现日常管理漏洞,通过合规整改,有效防止因办案“跨一个企业、失一批职工”,实现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
案例五: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本案系检察机关在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在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保护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仅使涉案土地得到及时修复,同时使企业摆脱了诉累,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媒体朋友在提问前,先通报您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甘肃日报记者:请问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怎样的阶段性工作成效?
王苏:
近年来,张掖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各项检察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理念,突破创新探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我们制定出台了《涉企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强化两级检察院一体联动、整体推进,树立涉企案件“精品化”办理的办案理念,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对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依法给予宽缓处理,真正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我们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发展“平安”需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侵犯市场法主体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插手经济活动等职务犯罪,努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让市场经营主体更有“安全感”。
我们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申请监督权,强化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巩固“挂案”清理专项活动成果,建立预防“挂案”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全力减轻企业诉累,最大限度为企业解绊纾困。
我们联合市工商联等九部门推动建立张掖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于办理的符合适用合规程序的涉企刑事案件,积极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目前,全市共对10家企业启动了合规考察,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张掖路径”。
我们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点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加强种子产业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全市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战略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我们紧密结合全市“三进三问三查”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活动,共入企服务75次,征求企业意见21条,开展法律宣讲15次,制发《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为企业提供精准靶向检察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防范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风险。
我们主动做好与企业界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常态化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搭建优质的法治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民营企业诉求,指定专人受理、快速办理,确保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畅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助推张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全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对标一流,以最高标准、最优服务、最快速度,打造具有张掖检察“辨识度”的营商环境品牌。
中国甘肃网记者:请介绍一下张掖市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益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何打算?
祁忠溪:
2022年,张掖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大局,紧盯公益损害突出问题,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同向发力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立案办理环资领域案件321件,提出检察建议303件,提起诉讼13件。督促治理耕地、林地3767亩,清除固体废物489吨,清理河道35.2公里。监督市生态环境局与张掖市宏金雁公司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成功达成磋商,节约了司法成本,保护了民企发展。
二是公益诉讼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紧盯校园周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网络餐饮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办好案件,通过以“点”带“面”推动解决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21件,发出检察建议80件,督促查处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869盒,对29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探索提起惩罚性损害赔偿之诉,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三是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筑牢国有财产保护“防护网”。2022年以来,共立案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31件,提出检察建议29件,提起诉讼2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598万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31亩。如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管漏洞,保护国有财产安全。
四是推进专项监督打造特色亮点。聚焦道路交通、城市建设、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建筑施工、信息安全等领域,共发现案件线索94件,提出检察建议93件,提起诉讼1件。我们始终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专项推动、诉源治理”思路,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更换破损窨井盖112套,整治建筑、消防、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368条,让“生命通道”畅通无阻。如张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共检测货运车辆8505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49辆,卸载货物4681吨,移交公安机关处罚71起,签定《企业货运车辆安全规范装载承诺书》26份,有效预防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广电总台张掖工作站记者:请问近年来我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金瑞汉:
检察机关是贯穿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着重要责任。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坚持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把好法律适用关。对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32人,有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悔罪的初犯偶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作出不批捕40人,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41人。同时做好不起诉未成年人后半篇文章,通过检察官帮教和社会专业组织帮教,促进罪错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纠正不良行为,顺利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方针,保持“零容忍”。对于拉拢、教唆、引诱未成年人参与犯罪和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暴力伤害案件依法严厉惩治,通过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提出精准量刑建议、适用从业禁止、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等方式,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全方位惩治效果,两年来,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0人,起诉42人,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90%以上,建议适用从业禁止5人,有效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在办案的同时,我们坚持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理念,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理职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没有羁押必要的未成年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2人,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6名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变更监护人,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44份,监督其“依法带娃”,通过支持起诉帮助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获得人身侵权赔偿等。
在助推“六大保护”中,有效发挥检察监督的推动作用,共画“同心圆”。在家庭保护中,联合市妇联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健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2人(次);在学校保护中,进一步深化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对2名教职员工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线索移送纪委监委查处,推动校园教职员工入职查询1.8万人次。全市40名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讲座、法治视频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社会保护中,积极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衔接联动。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8份,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在网络保护中,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蚀甚至遭受侵害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网络平台、社会、政府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办理了2起支持起诉确认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无效案件,帮助被害人追回网络充值款7万元;在政府保护中,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为8名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建立司法救助和多元救助协同机制,共向10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余元,及时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主持人:
感谢金瑞汉先生的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以最高标准、最优服务、最快速度,打造具有张掖检察“辨识度”的营商环境品牌,对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助推张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希望各媒体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全市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氛围。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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