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嘉峪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委网信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峪关银保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情况,并就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主持人:
女生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2023年6月是我国第11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大力宣传《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引导市民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我们召开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委网信办副主任董永明,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卞浩,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大队大队长贺兵,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潘伟,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张平平,请他们介绍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应邀参加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
甘肃日报驻嘉记者站、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嘉峪关工作站、甘肃广播电台驻嘉记者站、甘肃经济日报驻嘉记者站、嘉峪关市融媒体中心、酒钢新闻中心。
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卞浩先生介绍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安排情况。
卞浩:
媒体朋友们:
下面,我就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安排情况作简要介绍。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是防范非法集资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市处非办紧紧围绕“减少非法集资参与人数”这一工作目标,做细做实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协调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利用网点电子显示屏、公交车站点广告牌、车载LED显示屏以及电视、电台、公众号等媒体媒介,通过悬挂横幅、集中宣传、巡回宣讲、专题培训、投放资料、推送标语等多种方式,普及法律法规和金融知识,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非法集资的非法性、欺骗性和危害性,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取得网上网下双重效果。
今年6月是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第11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认真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根据省处非办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月活动。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坚持守正创新,多渠道多形式持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将通过集中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集中发声。
我们将通过“五个一”开展宣传月活动:
一是发送一封公开信。 市处非办将向全市群众发送致广大居民朋友有关防范非法集资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牢固树立起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身边的非法集资陷阱,擦亮双眼、端正心态、保持警惕、加强防范,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二是设置一块警示牌。 市处非办将在市场等部分人流密集场所设置防范非法集资警示牌,警示非法集资风险、危害。公布防非处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非法集资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向公安部门或市处非办举报。
三是开展一轮集中宣传。 充分发挥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下沉社区、三镇,围绕主题,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横幅、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表现形式等,不断扩展宣传活动覆盖面,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线上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系列宣传。市处非办将于6月15日组织各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四是开展一批主题宣讲。 充分发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讲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现实优势,对群众、公职人员、企业员工开展非法集资有关知识讲座。组建了由公安、市场监管、人行、银保监、金融机构等部门35名成员组成的宣讲人员库,结合部门、群众的现实需求,深入街道、社区、村镇、企业、工厂等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讲,普及金融知识,讲解金融产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理财,严防非法集资。
五是举行一场知识竞赛。 宣传月期间,将依托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中国银行保险报和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举办的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第三季暨“防非达人”选拔赛,面向全市社会公众,协调各部门积极组织参与答题活动。
市处非办将积极做好我市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引领、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并将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同时,针对养老、涉农、解债、民间借贷、专业合作社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组织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常态化风险排查和风险预警提示。
通过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我们也诚挚希望社会各界、各方面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防非处非工作,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我就发布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大队大队长贺兵先生通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形式特点。
贺兵:
媒体朋友们:
下面,我就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作简要通报及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形式特点作简要通报。
一、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19日,根据甘肃省公安厅下发天津蓝天格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我市查处线索,我局立即展开侦查。经查:天津蓝天格锐公司2014成立以来,利用互联网、大型推介会等手段推出10余种理财产品,以此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代理推介该公司业务。2016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宣传该公司理财产品并介绍投资人购买该公司理财产品,拉取投资人员59人,累计投资金额8000多万元。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于2023年2月24日移送起诉。
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形式特点
一是网络投资案件高发,规模庞大,互联网金融犯罪较多。二是蔓延速度快,涉及面广。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蔓延传播速度快,涉及领域广泛,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发案,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三是犯罪手法翻新,欺骗性强。为摄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有租用高档写字楼、花重金宣传造势,包装成实际雄厚的正规企业;有的借用“金融创新”等概念,编造项目标的、虚构资金往来,诱骗群众;有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大肆非法集资;有的在社区、超市搞贴身营销,瞄准老年群众大打“亲情牌”,新类型新手法层出不穷。
三、群众如何来防范花样翻新的非法集资犯罪
一是选择合法主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理财、信托、基金、债券、外汇交易等金融服务。二是拒绝可疑项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公开宣传募集资金。对于在商场、超市、街头摆摊设点、拉人投资的,或者在网络上、户外广告牌上刊发广告进行宣传等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三是抵制高息诱惑。不法分子为了引诱群众参加,往往允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实际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在面对高利诱惑的时候一定要核实项目的真实性,思考一下如此高的收益是否可能,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实际上无论不法分子采取什么名目和手法,非法集资的实质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对于这种犯罪,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全力保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群众也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
我就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大家举手示意。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网信部门在互联网开展非法集资有害信息排查和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董永明:
为持续深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市委网信办配合市处非办积极开展网上非法集资有害信息和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大力营造防范非法集资网上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持续开展网上非法集资有害信息排查整治 ,对涉嫌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违规发布涉高额返息、虚拟货币、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相关应用,以及“债事服务”“债务化解”“解债咨询”等相关金融服务信息,落实资源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转交市处非办以及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分析研判、核实处置,严防违法违规信息借助互联网传播扩散。今年以来,属地网站平台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内容。
二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属地商业网站和自媒体平台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和内容审核机制,强化人工和技术审核能力,不发布、不转载涉非法集资相关违法信息。开通24小时网络有害信息监督举报受理电话,指导属地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重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有害信息举报方式,畅通网络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网民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网上违法活动。
三是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完善网上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利用现有互联网数据平台挖掘搜集线索信息,坚持“早发现、早核查”,及时开展网上风险隐患核查处置,逐步形成“排查预警——落实核查——处置化解”工作闭环,构建协同共享、群防共治的监测预警新格局,推动提升源头化解的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大网上违法信息查处力度,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甘肃广播电台记者: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经营主体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查处非法广告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潘伟: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署,持续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教育和广告监测,深入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一、丰富宣教形式,强化舆论引导。 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在市场经营主体中开展宣传。深化线下宣传,结合3.15、4.26、5.15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宣传,发放张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品1000余份。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监管工作微信群发布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相关信息。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讲活动4场次,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向市场经营主体介绍各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教育经营者谨慎理性投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推动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普及推广,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
二、加强广告监管,强化网络监测。 通过线下检查、线上监测等方式,强化金融违法广告监测和排查,严查非法金融活动广告宣传。全面排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涉及非法集资类广告资讯,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召开广告经营市场主体约谈会,督促广告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坚决禁止发布非法集资内容广告。今年截至6月,共监测我市报纸、广播、电视主要媒体广告1097条,监测广告92510条次。监测网站广告8803条,监测APP、小程序广告19751条,监测自媒体广告3693条,监测抖音视频广告796条,未发现广告内容涉及非法集资。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始终围绕防范和打击两个重点,加大风险排查和防范预警,深入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教育,加强非法集资广告以及资讯信息的监测力度和排查,始终维护好全市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嘉峪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介绍一下金融机构在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方面有哪些亮点特色?
张平平:
一、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辖银行保险机构97个营业网点通过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网点宣传覆盖率100%。二是各网点厅堂通过设立业务咨询台、制作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厅堂微沙大堂经理专题宣讲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伎俩及识别方法进行讲解,对客户开展宣传教育。张贴制作海报、展板等1000余份。三是利用3.15消费者宣传周、金融普及月、代发工资等关键时点,向客户累计发放68000余条提示短信。四是统一印制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折页,网点工作人员针对不同年龄段客户开展防非知识普及,建立网点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 一是拓展宣传新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个人朋友圈等渠道,普及金融知识画报、美篇、抖音、短视频和解读图册等20余条原创作品宣传文案,扩大覆盖面。二是持续落实内部教育。积极开展员工学习及警示教育,要求机构员工关注中国银行保险报公众号,每日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强渗透,覆盖面100%。将防范非法集资宣教融入员工日常行为管理规范中,通过分享真实案例,警示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三是开展养老领域宣传。结合近年来中老年人涉及金融诈骗案例频发、不少老人曾经有受骗或差点受骗的经历等现象,防止老年人因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上当受骗。通过举办老年客户知识讲座等系列活动,向老年客户普及金融知识,提升老年客户风险防范意识。四是联合开展宣传。统筹合力,重点就理财投资、个人贷款、手机银行等银行官方电子渠道使用方法,防范非法渠道、钓鱼网站等APP欺诈手段,开展重点普及宣传。五是突出实用性。各机构积极利用主题晨会、夕会时间,突出实用性,注重讲解投资理财、风险管理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实用金融知识,观看学习,增强宣传质效。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发布会后请与市政府新闻办或发布单位联系,进行采访了解。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媒体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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