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社会

陇南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3/10/10/ 08:40 来源:陇南日报 记者唐莉

我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每日甘肃网10月10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唐莉)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地便民、利民、惠民,近日,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做了调整。

  优化人才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首套140㎡以下自住住房的,将借款人家庭月收入认定方式调整为:借款人及配偶的月收入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汇总计算,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全额计算还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政策。将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地的房屋套数和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作为认定贷款次数的依据;调整农村自建房认定房屋套数政策。对在非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将购房人及其配偶在非城市规划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上的住房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放宽贷款还款政策。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借款人,其家庭直系成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借款人在本市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执行原政策。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