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强化“衔接资金”监督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陇南日报通讯员 张涛涛
走进康县乡镇政府、村委会,信息公开栏公示的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及补助情况清晰明了、要素齐全。“原来今年发展种植产业,享受的是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村民、路人驻足查看公开栏里的信息,对享受政策资金的情况更加了解。这是康县纪委监委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整治的结果。
按照市纪委监委“一县一重点”监督整治部署要求,康县纪委监委立足“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作为监督整治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联合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与暗访、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全县21个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2021年以来所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监督。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有的乡镇“一卡通”部分补助标准公示内容不全,造成一些群众对享受具体项目、标准不清楚,心存疑惑的问题,督查组现场指出并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取得良好效果。同时,针对有的单位对财政衔接资金部分仍未支出的问题,下发督办函,督促尽快对工程进行财务结算审核,及时完成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有效开展靶向监督,康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关于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性、规定性文件,准确把握资金使用要求,明确监督工作方向和重点,紧盯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放,督促财政部门围绕2021年以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全县21个乡镇和27个县直部门全面开展自查,发现共性问题10条、个性问题5条,自查面达到100%。同时,联合有关职能单位,重点对照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项目审核监管、资金拨付开支、到人到户资金落实、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等强化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并指出问题26条,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整改落实。
“今后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立足监督职能定位,以开展‘一县一重点’监督整治为抓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好项目谋划、项目入库、项目审查关口,适时开展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规范和项目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以有力监督确保衔接补助资金效益和项目成效。”康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蒲彦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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