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集体1个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称号
每日甘肃网11月21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融媒体中心记者潘霞)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1个集体、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其中,嘉峪关市雄关街道绿化社区妇联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嘉峪关市司法局建设司法所所长王小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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