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社会

甘肃省政府批复!打庆等4条高速路收费标准和期限定了→

 2023/12/16/ 07:52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等4条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甘政函〔2023〕15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批准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等4条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3〕100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一期工程、G244线打扮梁(陕甘界)至庆城公路、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庄天、灵华、打庆、酒嘉绕城)纳入全省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具体如下:

  (一)客车

  (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三)6轴以上货车

  注:通行费计费规则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2020)》以及相关规定执行。6轴及以上货车桥隧加收标准按6轴货车标准收取,6轴及以上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按6轴货车收费标准收取。

   二、收费期限

  庄天、灵华、打庆、酒嘉绕城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均为30年,收费期限届满终止收费。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