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类病种门诊慢特病认定 兰州新区不再办理
每日甘肃网1月16日讯 据兰州新区报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根据省、市医保局统一规范后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和认定标准,新区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椎间盘突出”“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三类病种门诊慢特病认定。对已经申办以上三类病种尚在待遇支付时限内的人员继续保障,待其达到待遇支付时限后不再续办,参保患者可根据新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和认定标准申办认定后享受待遇。(记者 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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