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 我市公布禁放区域和时间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过度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不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1月31日,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2024年春节期间主城四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主城四区禁放区域
城关区:
东至天水北路、嘉峪关北路、鱼池口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火车站东路,西至中山路,北至南滨河路、南河南路;东至盐场北路,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西至佛慈大街,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
七里河区:
东至文化宫桥,南至南绕城线,西至深沟桥,北至南滨河路。
西固区:
东至西固东路南部与福利东路交界处、西固中路北部与玉门街(南北向)交界处,南至南山路辅道区域,西至康乐路,北至西固西路至兰州石化公司一线。
安宁区:
东至马槽沟与城关交界处,南至北滨河路,西至大沙沟(包括仁寿山景区),北至北环路;东至咸水沟,南至北滨河路,西至兰州至中川城际铁路,北至北环路。
燃放和禁放时间
2024年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非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2日)、除夕(2月9日)、正月初一(2月10日)至正月初五(2月14日)、元宵节(2月24日), 从7时至24时(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禁放场所
1.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
6.广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7.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
8.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
9.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
10.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以上禁放区域和场所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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