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在全省率先建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
每日甘肃网2月5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赵鑫远)近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兰州新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甘肃省率先建立起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
《管理办法》对赔偿金账户的设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赔偿金的使用和审核、赔偿金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确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账户设在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由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负责赔偿金的日常使用和管理,主要用途是开展公益性消费宣传、消费教育、消费调查、消费培训、消费体验等公益性活动的相关支出,修复受损的消费环境。
《管理办法》的出台,加大了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推动司法机关与消费者组织的协作配合,对提升司法机关和消费者组织化解消费纠纷工作效能具有积极意义。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
相关新闻
- 2023年04月21日凝聚治理合力 共护河湖安澜——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解读
- 2023年04月13日金昌市金川区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启动
- 2022年12月29日甘肃省出台《办法》规范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
- 2022年12月12日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全力推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