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每日甘肃网3月1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蒋文艳)2月29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3月5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违法行为,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打击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突出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互联网平台等重点领域,查处经营者采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未以显著方式告知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内容的行为。
其次,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线下经营主体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第三,打击在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等违法行为。
第四,打击不履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义务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规定,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超过法定时限未办理退货手续或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第五,打击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违法行为,依法依职责查处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要求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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