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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兰州市高龄津贴开始申报

 2024/03/29/ 08:54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张艾萍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兰州市高龄津贴开始申报

  每日甘肃网3月29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张艾萍)近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落实好高龄津贴这一惠民政策,做好辖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确保资金发放全面、及时、准确,按照《兰州市民政局 兰州市财政局 兰州市公安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兰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目前,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全面展开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批工作。

  ■津贴标准

  据悉,此次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兰州市户籍的老年人,且年龄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标准分别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按照80-89周岁50元/人/月,90-99周岁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60元/人/月标准发放;其他新增人员按照80-89周岁25元/人/月,90-99周岁 6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00元/人/月标准发放。

  根据《兰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高龄津贴政策自2024年1月起执行,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高龄津贴的可以补发,原则上补发不超过1年。

  ■申请程序

  按照“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发放。

  参保老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高龄津贴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发放,由代发银行直接将津贴发到高龄老年人银行账户;未参保老年人及因大数据未核准出的参保老年人,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和2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由本人亲属、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特困高龄老年人可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申请人(代理人)应当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签署《兰州市高龄津贴申请承诺书》。

  ■咨询电话

  城关区民政局:0931-8438059

  七里河区民政局:0931-5115900

  安宁区民政局:0931-7668074

  西固区民政局:0931-756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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