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园区发布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函
每日甘肃网4月19日讯(兰州新区报记者祁瑞龙)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旅游行业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4月16日,中川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旅游业经营者发出价格和竞争行为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提到,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告诫函明确,旅行社要严格遵守价格和服务承诺,不得有虚假折价、低标高结、变相涨价、降低服务标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以及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宾馆酒店、商店、摊点、餐饮、住宿、加油站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更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有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
各经营者在线上、线下开展旅游产品、服务宣传时,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线上、线下同步做到“码清价明”,让游客在旅游前就对游玩项目和消费标准清楚明了,不得有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的,可处3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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