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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

 2024/04/22/ 13:43 来源:嘉峪关日报 记者郭振兴 李冰 实习生张璐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

  每日甘肃网4月22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融媒体中心记者郭振兴 李冰 实习生张璐)4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市房产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自2003年以来,我市共建设公租房2404套,其中:市属公租房2112套,酒钢公司所属公租房292套。市政府于2019年12月18日印发《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今年到期。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强和规范公租房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4日印发,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修订后的《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不变,进一步降低门槛,加大保障力度,修订内容呈现四大亮点。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精简细则条文。因我市公租房房源充足,自2015年以来已实现应保尽保,满足实物配租需求,无轮候情况。本次修订对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删减。被删减条款可参照《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二是减轻新就业学生租房负担,延长保障期限。为更好地解决新就业学生的住房困难,降低新就业学生来我市租房的成本,将原细则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嘉峪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保障期限不超过3年”,修改为“保障期限不超过5年”,以利于新就业大学生安居乐业。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对引进人才和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新就业学生简化办理流程,直接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及时配租公租房。

  四是扩大保障范围。持有《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房困难家庭,与监护人共同生活、家庭经济困难、无劳动能力、年龄在18-25岁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公租房补贴保障范围。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就记者提出的新就业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的条件、我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何申请公租房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甘肃日报驻嘉记者站、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驻嘉记者站、甘肃法制报驻嘉记者站、甘肃经济日报驻嘉记者站、嘉峪关市融媒体中心、酒钢新闻中心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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