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公积金可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
每日甘肃网4月22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金川管理部成功办结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业务。从4月1日起,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资金压力,该中心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业务。
以往缴存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要先自筹购房首付款,办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新政策推出后,缴存人只需提供购房认购协议及购房定金凭证,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承诺书》,同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这项政策的实施是持续支持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
缴存人刘先生在新政策发布后,第一时间来到市公积金中心窗口咨询办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仔细审查缴存人相关业务材料,告知有关服务事项,在各项业务材料和信息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为刘先生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次日,刘先生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已全部按照约定转入指定的监管帐户。
该项政策一经发布便受到了全市缴存人的广泛关注,首笔业务的顺利办结,既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落实惠民政策的实际行动,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金昌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深耕各项惠民举措,做好新政策的宣传解读,以更加行之有效的举措和细致贴心的服务全力保障新政策精准执行,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作用,助力缴存人实现安居梦。(祝颖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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