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沙尘暴天气影响——
酒泉部分高速站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5月14日上午,我市部分区域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不足百米。酒泉市气象台5月14日10时4分将沙尘暴预警等级由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沙尘天气及辖区道路通行情况,对部分高速站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记者在G30连霍高速酒泉南收费站入口处看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高速公路大队的民辅警正对欲上高速的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劝返。
“受沙尘天气影响,经报请路警指挥中心同意,于14日14时55分开始对G30连霍高速酒泉南收费站入口车辆实行交通管制。泉湖高速公路大队及时调整勤务模式,加强巡逻。广大驾驶员请及时掌握路况信息,平安出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湖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唐怀奇说。
为保障沙尘天气期间道路安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迅速发布了辖区各高速路况信息,严格按照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工作要求,强化交通管理工作措施,切实保障辖区道路通行安全。
“目前,酒泉公安交警对连霍高速酒泉、玉门、桥湾、瓜州、西双塔收费站入口全部车辆实行交通管制;G3011柳格高速瓜州南收费站入口全部车辆实行交通管制;S65肃航一级公路酒泉东、金塔南、金塔北收费站入口全部车辆实行交通管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科科长陈刚说。
至记者发稿,因沙尘天气能见度较低,道路不具备通行条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仍对G30连霍高速清泉、赤金、低窝铺收费站入口实行交通管制。
酒泉融媒记者 翟丰国 王明玲 见习记者 杨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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