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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小升初!兰州市城关区“归区学生”及“新流入随迁子女”要备案

 2024/05/17/ 17:30 来源:奔流新闻 记者 武永明

  奔流新闻讯(记者武永明)5月17日,奔流新闻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了解到,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城关区升学的城关户籍小学毕业生(归区学生)以及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关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新流入随迁子女),须在5月21-23日到城关区教育局登记备案,方可参加公办校划拨或民办校招生。

  提醒广大家长注意的是,办理“归区”“新流入”手续须慎重。“七里河、西固、安宁、榆中、高新区”学校毕业学生在城关区办理“归区”或“新流入”手续后,如参加民办校招生,只能报民办学校第二志愿。未能被民办校录取的学生,将会根据学位空缺情况被统筹安排到城关区公办学校入学,不能再回到毕业学校所在县区入学。

  非“七里河、西固、安宁、榆中、高新区”学校毕业学生在城关区办理“归区”或“新流入”手续后,如参加民办校招生,只能报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备案时,如未勾选“如未被民办校或外语类、体艺等特色学校录取是否参加公办校划拨”的“是”选项,城关区将不再统筹安排该生到城关区公办学校入学。

  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归区学生——外地(外县区)小学毕业需回城关区升学的城关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提供:

  A.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页A4复印件);

  B.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C.监护人在城关区购房的还可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及基本信息页A4复印件)。

  2.新流入随迁子女——外地(外县区)小学毕业需到城关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须提供:

  A.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页A4复印件);

  B.监护人城关区地址居住证(正反面A4复印件);

  C.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

  D.监护人在城关区购房的还可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及基本信息页A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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