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拔3800米的齐哈玛高原上,在一望无际的茫茫草原上,活跃着两支“马背宣讲队”。他们跋山涉水,穿越高原草场;他们不畏酷暑严寒,担负责任使命。他们将党的声音、惠民政策传递到农牧民群众家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每一个帐篷里,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初夏时节,全省各地一场场民族团结进步暨法治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在临夏市八坊十三巷、金塔县航天广场、庆阳西峰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园、张家川县行政中心广场……各族群众相亲相爱、交流交融,携手共绘民族团结和谐画卷;在这里,各族儿女和睦相处、心手相牵,同心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近年来,全省各级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和法治实践,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法治基石,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有力有效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让民族团结与法治理念交融之树深深植根于各族人民心中,全省各地呈现出经济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景象。
张掖市公安局在肃南县大河乡草原帐篷讲堂开展普法活动。(资料图)
走深走实走心,谱好组织领导“主题曲”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推进民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的重要途径,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
近年来,全省各级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加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有力有效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全省各级把党的领导作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用法治思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局中,作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首要任务,常态化统筹谋划、部署推进。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将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作为必述内容,做到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
同时,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根本目的,实施《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落实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支持2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各族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平等享有义务,共同建设各项事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全面梳理评估涉民族地方性法规,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稳慎推进立改废释。2021年来,先后推动废止9件法规,通过“嵌入式”立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新修订的《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之中,形成了由现行80件涉民族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互为补充、科学有效的涉民族法规体系。
张家川县恭门镇天河村村民在民主议事厅议事。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齐洪德 摄
公平正义高效,助推民族团结“大融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严格依法开展民族工作,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以生动的法治实践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培育各族群众尊法守法的意识,在服务群众中提升各族群众遇事找法的习惯,在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中提高各族群众用法律武器作斗争的能力,用法治意识的全面普及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在康乐县人民法院,民族团结文化墙、“红石榴”服务示范岗、便民服务台等设施随处可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氛围浓厚。2023年2月,当事人高某某来到康乐县法院,向行政审判庭法官马永伟及其办案团队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高某某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租赁费用给付过程中与被告方发生纠纷,便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公开审理,并极力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灵活变通、又令双方均满意的调解协议。
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安局皇城派出所,藏族民警黄玉虎深知牛羊对牧民的重要性。当接到村民家300只羊一夜之间全部丢失的警情后,他和同事们迅速前往现场了解案情,勘查现场,经过综合分析,羊群很有可能是因为野兽来袭跑到对面的原始森林,黄玉虎带领2名民警和3名群众进入森林,经过艰难寻找,终于找回丢失的羊群。像这样丢失牛羊的案件每年都会发生20余起,不管是在寒冷的冬季、炎热的酷暑,坚守在这里的人民警察都会不辞辛劳,极力挽回群众损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居共事共乐成为常态,我省各级司法部门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将司法审判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把民族团结融入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为全省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助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为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和谐共融贡献司法力量。
工作人员在武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武威市民委供图
有形有感有效,唱响普法宣传“好声音”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各族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既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主旨目标,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重要保障。各地从民族自治地方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日常社会生活中汲取养分,将其交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中,在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中推进全民守法意识的形成、普及和提高。
临潭县古称洮州,“洮州花儿”是繁衍生息在洮州地区的汉、回、藏各族人民在长期的文化活动中创作培育的民间山歌,在当地广为流传。这几年,临潭县借助“洮州花儿”文化的独特优势,邀请优秀的洮州花儿传承人和花儿把式将法治元素融入“洮州花儿”之中,积极打造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花儿普法”品牌,让各族群众在欣赏“洮州花儿”的同时,耳濡目染接受法治熏陶,达到普法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目的。
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为引导各族群众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富有民族特色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当地针对偏远边疆地区群众居住分散的实际,结合牧区流动转场时间,建立“流动蒙古包”,开设“牧区讲堂”“流动夜校”,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各种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确保将法律知识传达到各族群众心中。
多年来,全省民委系统坚持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准滴灌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连续21年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省市县乡村广泛联动,举办系列主题活动。连续7年开展“百场万人”大宣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连续4年实施“石榴籽”教育工程,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必学内容、融入大中小幼学生必修课程、嵌入群众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在省法官学院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四个基地”,与国家民委“一报两刊”等12家媒体单位开展合作,发挥各方面优势作用,借助各领域宣传阵地,开设专栏专版专刊,推出宣法读法释法系列文章,共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同时,创新开展了民族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民族团结·宪法同行”“基层社会治理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全媒体采访等专项活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实践馆、展览馆和公园、广场等宣传教育实体239个。宪法宣传月活动期间,设计制作并向群众集中发放普法文创产品,现场开展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等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资料图)
共建共治共享,奏出依法治理“交响乐”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是团结和凝聚全省各族人民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实景文旅剧游、花车巡游、千人广场舞大赛、万人大合唱……今年“五一”期间,临夏市以全城互动、全民共享、全网引流的创新思路,为省内外各族群众倾力打造了一场沉浸式体验之旅——2024河州牡丹文化嘉年华。而设立在临夏市八坊十三巷内的省级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临夏市八坊街道以此为契机,向来往游客宣传旅游安全知识,提供零距离的法律咨询与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出行,共创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近年来,省民委以实施主动创稳行动为统揽,推动各级各方面把民族事务依法治理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民族事务依法治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的重要内容,纳入测评指标体系和表彰奖励办法,推动民族事务依法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景区、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形成了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依法治理格局。
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在任务较重的县市区成立民族宗教工作服务中心,设立12个民族工作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打造117个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践点,创建69个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成为基层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创新实践。深入开展民族领域主动创稳行动,积极探索建立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不把涉及少数民族的一般性社会事务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与17个省市区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双向协作机制,在就业就学、技能培训和困难救助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如今,同唱一首歌、同跳一支舞等“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普法活动在全省地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如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群众心中深深扎根,民族团结“生命线”更加坚韧,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叶层层成荫,木棵棵成林,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阳光雨露,在甘肃这片民族团结的沃土,一颗颗石榴种子破土而出,芳香的石榴花香,飘扬在高山、戈壁、草原,飘进了一户户温暖的窗棂;一幅幅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画卷正徐徐展开……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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