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金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3%
每日甘肃网5月27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记者杨小莉)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严格落实惠企利民各项措施,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发展质量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2元,较上年增加599元,同比增长5.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248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5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较上年增长5.2%,经营净收入较上年增长5.8%,财产净收入较上年增长5.6%,转移净收入较上年增长5%。
分区县来看,金川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58元,同比增长5.4%;永昌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54元,同比增长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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