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近日,古浪县检察院与古浪县农业农村局、古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特色农产品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抓手,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助力企业规范发展、良性发展,着力保护古浪“红秃头”小麦等国家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情、司法温度。
《意见》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坚持依法履职、协同联动、多措并举为原则,加强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方面的工作。要立足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特点,把握综合履职运行规律,积极构建符合特色农产品保护案件特点的综合履职模式。
《意见》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应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将法律监督职能更好融入品牌发展大局,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品牌护农业品牌”,推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打造古浪农业品牌,共同促进古浪特色农产品规范化经营管理。
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保护和传承优秀特色农产品的有效载体。下一步,古浪县检察院将坚持能动思维,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为契机,扎实开展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检察服务,运用法治“力度”,维护企业发展“速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