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推动公共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近年来,我市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多举措推进道路运输及城市客运行业节能减排,大力推动绿色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推广新能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促进共同领域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转型,助力低碳出行。
我市以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为切入点,认真研究中央及省上有关政策,针对“公路充电难”“续航焦虑”等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与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运营中心、省高速公路服务集团对接联系,积极争取国道、省道服务区充电站建设项目支持。至目前,我市境内已建成投用G30连霍高速酒泉、玉门、布隆吉服务区充电站6座、充电桩12个,补齐了入疆城市之间路网充电设施短板。今年3月已建成投用玉门服务区(往兰州方向)3个充电桩6个车位,实现了我市境内G30高速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新建服务区充电桩双区9处,共计106个,均采用国内较为先进的一桩双枪120kW直流充电桩。
我市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全面推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创建,发挥正向激励作用,统筹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车辆的运营。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3200余万元用于新能源车运营。至目前,全市共有新能源城市公交车239辆,占比达91.2%,已建成充电桩374个、充电接口484个;全市共有新能源班线客运车辆66辆,已建成班线客运车辆充电桩52个、充电接口104个,初步形成了布局均衡、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城乡公共交通充电基础设施规模体系,对新能源客运车辆的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我市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运力评估,引导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融合发展,坚持新增或更新出租车100%实现纯电动化。目前,新增、更新电动出租车达200辆,新能源出租车数量上升至260辆以上。鼓励出租车企业充分挖掘内部停车场站资源,自建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安全运行的快充设施。肃州区亚飞出租车公司建成充电桩42个、充电接口50个。同时,根据巡游出租车营运线路特点,充分利用城区已建成的8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形成企业自建与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高效互补的充电网络体系。
酒泉融媒记者 付于洋君 通讯员 柴 晶 郭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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