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发布
免试入园 不得进行任何测试
每日甘肃网6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2024年城关区各托幼机构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便于家长就近选择入园,6月25日,城关区教育局发布了城关区2024年托幼机构秋季招生通告,对今年的招生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通知要求,各类托幼机构不得对入园(托)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
根据通知,2024年城关区各托幼机构入园(托)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的城关区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非城关户籍幼儿)。
今年城关区将按照“属地管理、自主招生”要求,各类托幼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各自所处位置,结合各自办园性质和规模,自主实施招生工作。各托幼机构按照所在位置,由近到远,优先安排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托),学位富余的托幼机构可解决邻近周边社区的幼儿入园(托),小区配套托幼机构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托)。
根据通知当中的招生进程,7月1日之前,各托幼机构多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招生流程、收费标准、招生电话、二维码等,方便家长了解招生信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7月3日之前,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幼儿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招生结果公示、新生报名注册在7月6日之前。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托幼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提前或延迟招生时间。
城关区教育局提醒家长,凡未经审批注册的托幼机构一律不得招生,教育局公布名单之外的面向3-6岁的托幼机构或学前班(幼小衔接班)都属“无证园”,其招生行为属违规非法招生。家长在选择托幼机构时,先要查看园所是否证、照齐全,街道托护点是否有街道幼儿托护点登记表。
此外,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依据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及伙食费、体检费、卧具费三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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