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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意见》 构建"人享其行、物畅其流"道路运输体系

 2024/07/24/ 08:21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赵万山

全省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发展意见出台

加快推进交通强国甘肃实践 构建“人享其行、物畅其流”道路运输体系

  每日甘肃网7月2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全省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30年,全省道路客运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定制客运服务,兰州市与周边地区客运班线的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60%,其他市(州)与周边地区客运班线的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40%。

  《意见》提出,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升班车客运经营者运力调配、班次安排等自主权。引导班车客运经营者在许可的客运班线车辆数量范围内,自主调配符合车辆类型等级要求的自有客车开展经营。鼓励同线路相关经营者平等协商、自主确定车型结构和投放数量,为乘客提供多样化、差异化服务。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范围,支持已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优先开展定制客运,引导其他道路客运经营者或者符合条件的社会运力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参与定制客运。鼓励发往偏远乡村班线、农牧区班线、新开辟班线。

  《意见》明确,激发定制客运市场活力。定制客运经营主体在批准的经营线路范围内,可根据运力配备和市场需求,自行确定定制客运发车时间、班次和车辆,实行乘客“门到门、点到点”运输。鼓励定制客运通过互联网等平台进行组客服务。定制客运票价实行市场调节,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推动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提质增效,提升道路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意见》要求,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模式。鼓励在农村偏远地区和实行预约响应方式兜底通车的建制村,探索客运互助出行模式。鼓励农村客运实行区域化经营,只许可线路、不固定车辆。推动农村客运管理制度改革,采取区域经营、预约响应模式的,由经营主体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后,即可从事农村客运经营。

  《意见》提出,优化调整客运站布局。按照宜站则站、宜点则点的原则,优化调整客运站空间布局、等级结构和功能。支持客运站按需降级或转为停靠点,稳妥有序推进客运站存量规模调整。对新建等级客运站的必要性进行研判,确需建设的合理确定规模,打造与火车站、机场等一体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在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机场、火车站、高校、旅游景区景点、医院、产业园区等客流集中地合理设置客运停靠点,具备条件的划设专用车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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