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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2024/08/02/ 08:45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作者:陈润羊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陈润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与乡,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两大空间形态。“融合”二字,体现了城乡互融互促、差距逐步缩小的过程。《决定》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五个体制机制之一着重强调,既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更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路径与方向。

  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答题。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的城乡关系发生着深刻变化,开创出崭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53.10%提高至2023年的66.16%,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1.5亿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公共财政覆盖乡村的范围不断扩大,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逐步走向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城市与乡村的联系日益紧密,建设中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对城市呈现出与日俱增的吸引力。但与此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城乡要素交换还不平等,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14亿多人口整体迈入现代化,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最终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现实而深刻的时代背景,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到2035年前这段时间,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书写好城乡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决定》指出,要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克服城乡二元思维。城市和乡村各有其功能,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空间支撑,需要形成发挥各自优势、功能互补、共同繁荣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构建产业承载、人口集聚、城乡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城乡权利的平等开放以及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要优化城乡产业体系布局,推进三产融合,根据不同区位、资源禀赋,形成工农互促、优势互补的城乡产业分工格局。加强产业间的区域协同,把城市的科技研发力量与乡村的优势产业结合起来,深化产业的垂直分工,带动乡村产业的发展壮大。借助数字技术,将乡村多样化的产品与外部城市的高品质需求连接起来,破除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进入乡村的藩篱,提高县域、乡村产业的复杂度,努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要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格局下,以城市群、都市圈为载体,推动以城带乡、以乡促城,构建城乡互动的有机体系,把县域作为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单元,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在县域范围内配置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探索形成乡村充分发展、城乡均衡发展的新体系。要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按常住人口配置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度,逐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医疗、社保、住房、教育、养老等方面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以此稳定农业转移人口的预期,实现农民工的举家迁移和在城市定居,也为乡村承包地、宅基地的自愿有偿退出、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改革创造必要条件,实现进城落户农民完全融入城市、尚在乡村农民拓宽增收来源渠道的良性循环。要持续深化系统性的制度改革,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权利平等的制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实现同地同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农户、集体组织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机制,不断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比例。深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税收结构,不断拓展地方税源,努力提高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根据人口流向配置建设用地,推进跨区域用地指标的调剂和交易,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提高人口流入地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稳定等多目标的激励相容性,适当缩减人口流出地的建设用地规模,以更加完善的市场机制优化稀缺的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投资效率。

  作者为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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