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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有救助 守护常在线 兰州市森林公安积极救助各类野生动物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2024/08/02/ 09:04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金博

天天有救助 守护常在线

我市森林公安积极救助各类野生动物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开展治安巡逻

  救助野生动物

放生鱼苗

  “我捡到一只没见过的小鸟,它好像受伤了,你们能来救一下它吗?”“在自家院子里我发现了一只受伤野生大鸟,需要你们的救助……”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不断丰富,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明显增强。

  近年来,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扎实开展涉野动物案件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出动警力800余人次,清查早市、农家乐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100余处,救助、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头鸭、夜鹭、燕隼、雕鸮等32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鸠、乌梢蛇等70余只。经过不间断的巡查、整治、打击,涉林涉野案件大幅减少,生态环境得到很好保护,为我市优质生态环境构建起一道安全屏障。

  小动物“落难” 森林民警暖心救助

  “我在一板材市场内发现一只野生的鸟,飞不起来了,疑似受伤,不知该怎么办,需要救助。”今年5月4日,一群众打电话报警。接警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经初步检查,发现该只鸟翅膀羽毛凌乱,无法正常飞翔。初步比对辨认后,认定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鸠。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将斑鸠放入纸箱喂水、喂食,待其生命体征平稳后,移交到了兰州市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安置好斑鸠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再次接到指令称:在一农家小院出现一只不知名的野生动物,请求救助。民警顾不上休息,急忙赶到现场,发现其卧在草丛中动弹不得,并张着翅膀做出准备攻击的姿态。民警见状,只能将其装进笼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通过民警的仔细检查,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猎隼。而这只猎隼前肢受伤流血,民警立即对其伤口进行消毒和止血。

  “这样救助野生动物的场景,几乎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天天上演。”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出警民警对记者说,他们每一次把新救助的野生动物送去兰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的时候,还经常会去看看之前救助过的一些“老朋友”,听到救助站工作人员说那几个“老朋友”经过悉心照料,身体、精神状况大致都已经恢复到可以放生的状态,并即将回归自然的时候,笑容又荡漾在民警们的脸上。

  “近年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通过举办各类科普宣教活动,逐步提升群众保护意识,守护和谐生态环境、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事件屡见不鲜。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您与野生动物不期而遇,要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不要对其追赶、惊吓,更不能随意抓捕,以免对自身安全或野生动物造成伤害,让我们共同为野生动物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见疑不放 对非法售卖行为“零容忍”

  伴随着生态环境改善,树木繁茂,各类珍稀树种和野生动物随处可见,这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觊觎目标。近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人在某平台以4888元出售疑似金雕动物标本的信息。获取信息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涉案账户进行分析研判,最终确定发布出售信息人员为城关区居民李某,当日民警在李某的住处查获疑似金雕标本一个。经鉴定,疑似动物标本为鸟纲鹰目鹰科胡兀鹫,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达5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胡兀鹫在全球的数量不足7000只,且数量还在减少。胡兀鹫在国外分布于欧亚大陆南部、中亚和非洲,国内主要分布于辽宁、河北、山东、山西、宁夏、甘肃、青海、重庆、湖北等地。

  而这只是森林公安专项行动中的一次小“战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公安民辅警与林区内的花草、树木、珍禽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拳出击、严查严处,努力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发展的 “支撑点”,展现兰州良好形象的“发力点”。出重拳,下猛力,打现行,抓大案,查小案……正是一次次凌厉攻势,兰州森林公安扮演好了“森林卫士”的角色,保护了生态家园。

  守护生态 “森林卫士”重拳出击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紧扣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救助、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的同时,全面加大对黄河流域污染、破坏环境、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坚持重拳出击、主动作为。”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大通河永登县连城段曾发生一起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多次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鱼类并对外进行非法销售,案件在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连城派出所的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之下成功告破。

  鉴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生态造成破坏,在这一起案件中,最终采取了“处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监督当事人增殖放流500条鱼苗流入大通河,使受损的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补偿,实现惩治非法捕捞与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双重效应。在当天的放流鱼苗现场,吸引了众多当地群众观看,通过此次“处罚与恢复”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明晰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的决心,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对于该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修复更为重要,生态修复补偿是一种以达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目的,使受损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得到补偿,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新方式。”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古人云:“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专业队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始终站在生态安全、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的高度,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让胆敢触碰“红线”的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上坚定前行。若在路边发现或有野生动物闯入家中,请第一时间报警请求帮助,以保护野生动物和自身安全。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如发现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金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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